■ 记者 周洁
百善孝为先,尊老不仅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一种法定义务。
前段时间,因子女不赡养,犍为县84岁的王婆婆,将膝下三儿一女告上了法庭。
近日,为化解该起赡养纠纷,让老人老有所依,犍为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犍为县人民法院石溪人民法庭,通过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结案的方式,成功化解了该起矛盾纠纷,并通过该案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事情是这样的。王婆婆是犍为县石溪镇联盟村人,老伴早年已过世。王婆婆膝下育有三儿一女,均已成家立业。
近年来,年事已高的王婆婆疾病缠身,生活几乎不能自理,4个子女却把老人独自留在老家的土坯房里,平时不管不问,致使老人生活陷入困境。
当地镇、村干部多次对此事进行调解,但4个子女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赡养老人。为让老人老有所依,当地镇、村干部向犍为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希望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
犍为县法律援助中心了解该事后,主动上门为老人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和审批手续,并指派石溪法律服务所承办此案。
之后,承办此案的援助人员向老人详细解释申请法律援助诉讼维权的程序和效果。在援助人员详细耐心的解释下,老人一直紧皱的眉头舒展开来。
经过准备诉讼材料、收集相关证据后,今年1月9日,援助人员代理王婆婆,向犍为县人民法院起诉。
日前,犍为县人民法院石溪人民法庭,对该起赡养纠纷案进行开庭审理。本着尽力挽回亲情的原则,法官对该案进行了庭前调解。调解中,援助人员和法官从伦理道德和法律的角度,对4个子女进行劝解。在法律面前,4个子女幡然醒悟,接受了法庭的调解。
最终,在法庭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王婆婆和三儿子廖某某一起居住生活,并由廖某某护理;其他两个儿子和女儿,从今年起,每年各支付王婆婆生活、护理费3000元,直至王婆婆去世时为止(于每年2月底前支付);王婆婆从今年起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和死亡后的安葬费,由4个子女各承担四分之一。
至此,该起赡养纠纷得到圆满解决,王婆婆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通过当日的开庭,当地百姓从中很受教育,起到了“援助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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