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心梅)4月8日,夹江县甘江镇新生村兴农联专业合作社内一片热火朝天,工人们忙着将从田间地头收回的新鲜蔬菜清理、分装,存进储藏室;检测员抓紧时间,对收回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抽检、对合格农产品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从成都等地前来提货的司机急切等待着检测结果,随时准备带着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新鲜蔬菜出发。当天,该合作社共有春笋、甜玉米、牛心菜等24种时令蔬菜“带证上市”,销往成都、重庆、西安、上海等城市。
作为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同时也是生产者的“承诺书”,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新名片”。据了解,依托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乐山市积极指导各县(市、区)率先在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实施追溯管理,先后在沙湾区、夹江县等地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点,逐步形成“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的农产品追溯制度,确保了农产品的安全性。
据统计,截至4月9日上午,乐山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实现国家级平台入驻436家,省级平台入驻382家、545个产品和4749个批次量,部分生产经营主体实现扫码入市、加施追溯标识。先后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2172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共952.211吨。下一步,乐山市将进一步扩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点覆盖面,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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