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图据百度为了一个手势拿刀刺人、心存侥幸性侵他人、帮人运毒却不知法律后果……这是近年来发生在乐山的刑事案件。其中,有部分案件的作案者,还是稚气未脱的未成年人。他们的犯罪原因和犯罪行为,让检察官和法官也感到震惊和揪心。
这些羽翼稚嫩的少年,为何在青春道路上迷途?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如何拯救这些犯错的孩子,让他们重新开始生活,是急需全社会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迷途
帮人贩毒懵懂的他不知事情的严重性
14日上午,在乐山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以下简称未检科),刘红菊和一个十多岁的男孩儿,正在话家常。
“学会做饭没?”
“学会了。”
“会做哪些菜?”……
对话中,刘红菊对男孩有关心有批评,面前的男孩个子不高,瘦瘦的,看起来一脸稚气。
他们的交谈很融洽,不知情的人,还以为这是一对母子。
刘红菊是未检科的科长,男孩叫晓斌(化名),今年才16岁,是一个曾经误入歧途的孩子。去年年底,他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移送至乐山市中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倒转回到2015年年初,家住乐山城区的晓斌辍学在家。
前些年,父母离异后,晓斌跟随母亲生活。母亲在乐山一家服装店打工,起早贪黑,也无暇看管儿子。
因此,晓斌辍学后,就整天在社会上“混”,经常泡网吧耍游戏,并结交了一群社会青年。这些人也比较“照顾”晓斌,有时上网还帮他出钱,请他吃饭。
一伙人混熟后,有个男子打起了晓斌的主意。在一番游说下,男子让晓斌帮忙携带、贩卖毒品。当然了,帮忙“干活”肯定是少不了有好处。
涉世未深的晓斌,虽知道沾染毒品是犯法的,但他还是答应了,因为他根本没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
2015年9月,晓斌铤而走险帮人带毒品至乐山城区某处,被公安机关抓获。该案移送至乐山市中区人民检察院,经讯问调查后,考虑到晓斌是未成年人,以及在该案中的犯案情节较轻,属于从犯,遂将该案进行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分案处理。
时隔数月后,刘红菊回忆,在办理晓斌的案件时,她发现这个孩子懵懵懂懂的,面对检察官的讯问,他老实地交代了作案过程,他知道自己是在犯罪,但却不觉得这件事有多严重。
孩子的懵懂和无知,让人心痛。
最终,乐山市中区人民检察院经研讨分析,考虑到晓斌犯案情节较轻,犯罪行为属贩毒从犯,且是未成年人,因此2016年4月该院受理该案后,对其采取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方式。
所谓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是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个决定,让晓斌和其家人都松了一口气。
孩子的本性不坏,如何引其走入正道,才是刘红菊最操心的事。
拯救
检察官与家庭配合开出“药方”让孩子健康成长
其实,按照刘红菊的想法,像晓斌这样的情况,其年纪尚小,应该去学校继续读书,避免其整天游手好闲,过早接触社会。此前,她曾提出,如果晓斌愿意继续读书,未检科可以帮其联系学校。
但晓斌还是不愿意。孩子不愿意,刘红菊也只好重新给他开“药方”。
每个月,刘红菊要求晓斌写一篇思想汇报,要他详细写下这个月做了些什么事情,在哪些方面作出努力并有了收获。同时,她不定时地与晓斌谈心,鼓励他要正确面对生活,不要再误入歧途。
此外,刘红菊多次与晓斌的母亲沟通,希望晓斌的家人尝试着让孩子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在刘红菊看来,晓斌在家中是独子,从小就比较娇惯。对此,为培养他的生活习惯和独立能力,她要求晓斌要学习整理家务和做饭。
“他已经是个小男子汉了,应该让他学着照顾家人,懂得大人的不易,从而懂得感恩。”刘红菊说,许多犯过错的孩子会有自卑心理,而且有些人看待他们也会戴上“有色眼镜”,导致孩子破罐子破摔。作为检察机关来说,办案不是一办了之,而是要对孩子进行帮教,引导孩子走上正道。
因此,她要求晓斌从小事做起,培养其生活能力,增强其自信心和责任心,让孩子健康成长,做有益于社会的人。
“我们一直认为小孩子犯罪不叫犯罪,叫犯错,扶正和教育感化是帮教工作的主要内容。”刘红菊说,对孩子的引导和教育,不只是口头说说而已,还要上门进行检验。
三江都市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像晓斌一样误入歧途的孩子还有很多。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再犯,乐山市各基层检察院先后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门机构,以帮教未成年人为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未检工作除履行司法办案和诉讼监督职能外,还承担着帮扶教育、预防犯罪等社会职能。
探究
他们为什么成了“问题孩子”答案令人匪夷所思
究竟是什么让这些孩子走上了犯罪道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没钱上网、帮兄弟教训他人、逞强冲动、为女孩争风吃醋等,是不少未成年人犯案的原因。
在此前的采访中,多个法官与检察官也谈到,在办理和审理一些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时,这些未成年人的作案原因、作案方式,常常让他们感到惊讶和匪夷所思。
2014年12月24日晚,夹江县发生一起抢劫案。案中有两个小伙,叫阿田(化名)和阿斌(化名),都只有16岁。他们的犯案原因,让人觉得荒唐。
案发当晚,阿田和阿斌在夹江县某歌城外,看见一中年男子在殴打两个年轻男子。虽然与中年男子互不认识,但中年男子见到阿田和阿斌后,便邀约二人上前帮忙。
感到新奇的二人,遂加入了犯罪的队伍,协助中年男子对两人进行殴打、抢劫,致使其中一个男子在逃跑时跳入河中而溺亡。
案发后,问及二人为啥参与犯罪,二人称,当时只是一时兴起凑热闹,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最终,阿田和阿斌因犯抢劫罪而入狱。这样案子让人感到唏嘘和痛心。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自控能力不强、遇事容易冲动,是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性质,以及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缺乏全面认识。
来自乐山法院、检察机关的统计分析,在近几年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作案者大多都是男性,年龄多在十六七岁。
涉案的未成年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以小学、初中文化为主,他们过早地辍学,在社会上四处游荡。他们中,有的父母离异,还有部分人的父母外出务工,无暇顾及子女的生活学习。
另外,由于父母受教育程度不高,常年为生活而奔波,对子女的教育也缺乏重视,导致孩子整日不务正业,沉溺网络,尤其是在接触其他问题人群后,产生了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更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措施
部门协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孩子的成长关乎家庭的幸福,更关乎社会的和谐。近年来,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这些迷途的孩子,乐山做了许多工作。
今年6月15日,乐山市委常委会还专题研究了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乐山市委书记彭琳指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相关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所在,这项工作必须要干在实处、走在四川省前列。
日前,乐山召开了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对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进行了工作部署,各部门还对此前的工作进行了总结与交流。
记者从会上获悉,2015年,乐山市未成年犯罪人数47人,未成年人犯罪比例3.11%。青少年犯罪人数235人,青少年犯罪比例15.54%。两项指标均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工作取得了成效,但目前,乐山市有35岁以下青少年113万余人,18岁以下未成年人33万余人,因此,未成年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各项工作还十分繁重。
对此,乐山各级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了很多关于未成人保护、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相关工作。
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让年少犯错的他们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此前,乐山在全省率先推行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
同时,乐山各级部门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乐山教育部门会同公安、司法等部门组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队伍共1605人,在全市中小学实现全覆盖,他们定期走进学校开展普法教育。
同时,强化执法监督,优化成长环境。相关部门大力整治校园周边治安乱象。此外,乐山还采取多种形式,关爱各地的留守儿童,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
而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乐山各级部门还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网吧”专项整治、“禁毒防毒”专项整治、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扫黄打非”及“净网”专项整治。
所有的措施,都是为了给孩子们构筑一道坚实的堡垒,为他们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
记者 周洁 实习生 赵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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