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都市报讯(记者 罗晓玲)夹江县一名客车驾驶员与朋友聚餐时喝了点酒,饭后,他开着小车上路恰恰遇到交警“剿酒”。对此,他感到非常后悔,因为一时的“任性”,连“饭碗”都丢了。
近日,夹江县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夹江城区开展“剿酒”统一行动,民警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设置检查点,加强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当晚7点50分左右,在王水井路口执勤点,民警示意一台小车靠边接受检查,该车驾驶员许某停车后神情慌张,在民警的追问下,许某承认喝了酒,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4.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随后,民警查看许某证件发现其准驾车型为A1A2,许某是夹江县一家汽车运输公司的客运驾驶员。
许某称,以前开车他都是滴酒不沾,当晚他和几个好久不见的朋友聚餐,一高兴就喝了一小杯,没想到这么巧遇到了交警。许某懊恼不已,不断请求民警“谅解”,他很清楚,如果自己被处罚,驾驶证将被降照,以后就不能继续开客车了,“饭碗”也就丢了。然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民警依法对许某作出罚款19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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