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3岁的曹瑶丽,打扮得光鲜亮丽。无业的她,将自己“包装”成了乐山市交警支队的工作人员以及银行工作人员。用这些假身份,她骗了不少钱。
曹瑶丽是乐山人。2013年5月,她想到了一条“生财之道”。她了解到,现在想考驾照的人非常多,但从学习到拿驾照,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并且有难度。因此,她从中嗅到了“商机”。
曹瑶丽在一社交友软件中,认识了乐山的赵某某,一来二去大家熟识后,曹瑶丽便称自己是乐山市交警支队的工作人员,如果要拿驾照的话可以找她,2800元一个人,包拿驾照。
赵某某听说曹瑶丽的身份后,也觉得这生意可做。他和曹瑶丽商量,他介绍一些需要办驾照的朋友给曹,每事成一笔,他就从中提成。
曹瑶丽同意。随后,她分别从中间人赵某某以及被害人处,收取丽丽等14人现金39200元。
为了让办驾照的人相信,曹瑶丽还预备了盖有虚假印章的收款收据。
眼看这撒谎诈骗,就能将钱轻易得手,曹瑶丽又想到了其他行骗方式。
这回,她摇身一变又成了某银行乐山分行的工作人员。2014年4月17日,她认识的蒋某某正在为家人找工作的事情发愁。
听说这事儿后,曹瑶丽就谎称自己是银行工作人员,并告诉蒋某某可以帮其家人找工作。之后,她以找工作需要给领导送礼为由,骗取蒋某某及其家人现金7500元,以及价值1400元的2条软中华香烟。
曹瑶丽骗到了钱,但却没有办成事。反应过来的受害人,到派出所报了案。
2014年5月8日,公安机关在夹江县将曹瑶丽抓获。
近日,乐山市中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该法院认为,曹瑶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
因此,根据曹瑶丽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一审判决曹瑶丽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承办法官:提醒市民提高警惕,避免财产损失。
记者周洁:生活中的大忽悠太多,得多个心眼儿,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另外,小记还想多说两句,驾驶水平攸关你我的生命,在这个事情上千万别想着走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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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夹江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