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黎丽
●年度关键词:创新惠民
●数字看板:在2012年250项审批项目的基础上,2013年,乐山市精减下放182项,占72.8%,仅保留68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保留数量全省最少;全市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1.6万宗,宅基地使用权66.5万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2631宗,土地流转耕地35万亩,确权登记林权180万宗706.5万亩;全年办理各类人员“农转非”49646人。
今年以来,围绕“改革开放年”总体部署,乐山市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减、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便民服务效能再提速。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速土地确权工作,规范土地资本化转变,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加快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科学有序推进农民到居民的身份转变,加速新型城镇化进程。
精减转职能 创新服务更便民
2013年,乐山市积极加强行政审批项目清理,优化审批流程,完善政务体系,创新便民举措。在2012年保留250项审批项目基础上,经过两次精减下放,最后保留68项目,精减下放共182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保留数量全省最少。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按照“程序不减、时间缩短”的原则,通过整合部门内部科室审批流程,将科室间审批由“串联式”变为“并联式”,继续大力推进企业设立登记、重大投资项目生成立项、项目建设环节三大领域并联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积极利用网络平台,自主研发“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并有针对性的推行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全力推进县级政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峨眉山市、犍为县、夹江县等政务服务中心新办公场地投入使用。在2300个村(社区)代办点推行村(社区)干部轮流坐班制,需要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按照受理、承办、回复3个流程,由村干部代跑帮办,全程义务服务。
2013年,市政务服务中心共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1万余件,便民服务事项100万余件,(紧转第2版)
(紧接第1版)按时办结率、现场办结率均达100%,无一例超时办结件,实际办理提速87.67%。
加快确权 农业生产展活力
全市积极引导农民依法采取入股、出租、转包、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截至2013年12月3日,全市流转耕地35万亩,促进茶叶、蔬菜、林竹、粮油等4个20万亩优势产业基地及金银花、葡萄、花卉等万亩特色基地建成。全市土地确权工作加速开展,已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1.6万宗,发证率100%,宅基地使用权66.5万宗,发证率98.5%,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2631宗,发证率98.7%,确权登记林权180万宗706.5万亩,确权率99%,高于省规定指标4个百分点,核发林权证面积664.3万亩。全市9个县市区推行了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参保面积885.8万亩,参保率78%,参保农户达41.8万户。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融资,林权抵押贷款22.2万亩,融资6.9亿元。林权流转面积74万亩,流转蓄积量305.5万立方米,流转金额达2亿元。
夹江、市中区、五通桥等地已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乐山市正进一步积极筹备搭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提供交易场所、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合同签订等服务。积极培育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目前夹江县先后拓展和引进天福茶叶观光园、福华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等重点项目落户,推动当地农业经济快速发展。
“户改”创新 举措惠民
2013年9月1日,《乐山市中心城区城镇居民户口落户办法》、《乐山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全面放宽入户条件,凡愿迁入乐山市城镇的人员,只要有住房或基本收入或投靠对象,即可全家迁入,实现落户门槛最低化。农业人口落户城镇居民,既保留原在农村基本权益又新增城镇居民享有全部公共服务权益,实现权益保障最大化,同步推行居住证制度,办理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在就业、入学、医疗、社保等方面享受居住地相应权益和保障,实现暂住人员市民化。目前,全省仅成都、乐山实行居住证制度。
乐山市积极探索“户改”措施,进一步扩大农村集中居住区群众的统转范围,放宽了农村籍大中专院校学生、农村籍复员、退伍人员的入户条件,建立公共和集体户口管理制度,实现“先落户、后择业”,最大限度吸引农村人员进城落户,保障落户人员权益,加速新型城镇化进程。全年全市办理各类“农转非”人员49646人。
●年度观察:
精减行政审批项目,优化审批方式和流程,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推进便民服务。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科学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农民各项权益得到保障。积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人口城镇化,让“居民”享有更多同等权利。三大改革,创新推动,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将更加便民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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