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冒充法院院长行骗“戏精”领刑
21日,眉山市东坡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冒充法院院长、法院工作人员进行诈骗、敲诈勒索的案件。被告人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18年9月,窦某清申请执行王某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东坡区法院予以立案执行,王某某就以“解冻财产手续费、诉讼费、支付工人工资、老家房屋拆迁赔偿款手续费”等为由,冒充眉山中院院长的微信号和眉山市东坡区法院法官的微信号,多次骗取以恋人关系交往的被害人吴某某的钱财。此后王某某又编造自己及儿子被他人绑架需要律师费、诉讼费、保证金等理由,共计骗取、勒索吴某某173402.8元。
2019年8月,王某某冒充曾与吴某某密切接触的孟某的微信号,谎称孟某、金某有吴某某的不雅视频和照片,以传播该视频和照片相威胁,并再次冒充眉山中院院长的微信号,以“找关系摆平该事情”为由,共计骗取吴某某43700元。
此外,王某某还以帮助找工作为由骗取被害人彭某燕、彭某清12万余元,编造交通事故等理由骗取以恋人关系交往的被害人陈某珍23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对被告人王某某数罪并罚。
唐薇
法院提示
法院工作人员绝不可能私下和当事人接触或向当事人索要财物,如接到疑似诈骗电话、短信、微信信息,可立即拨打法院公开电话进行核实,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切勿轻信、透漏个人信息,切勿轻易转账汇款。
案例二:诈骗钱财还嘴硬“歪人”栽了
“你要是去了,我绝对要报复!”面对受害人追讨手机款,这名犯罪嫌疑人不仅声称不怕警察、关系硬,甚至还发出死亡威胁。11日,峨边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五渡派出所共同破获一起系列诈骗案,并抓获犯罪嫌疑人伍某豪。
今年5月1日,峨边县公安局官方微博陆续收到多名受害人留言报案称:自己被诈骗,且有多人受害,系伍某豪同一人所为,希望峨边警方查处。收到受害人的微博留言后,该局政工监督室立即联系刑侦大队,刑侦大队民警迅速与报案人取得联系。经查,2019年7月至2020年2月,犯罪嫌疑人伍某豪在互联网上以卖手机、置换手机的方式骗取吴某源(山西人)、吴某凡(安徽人)等20余人的手机款、保证金共计3万余元;2020年3月,其还通过购买手机的方式诈骗一部手机,价值5000余元。多名受害人声称,在与伍某豪交涉中,其言语甚是嚣张,动不动就说不怕警察、关系还硬。伍某豪的言行激起公愤,为此,受害人专门建立一个微信群进行维权。因伍某豪在网上行骗时使用了峨边身份证信息,故而受害人通过峨边警方官方微博报案。
民警查明,伍某豪曾居住在峨边,现已将户籍迁至乐山市市中区。在固定证据后,峨边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伍某豪并迅速将其抓获。目前,该局已核实外地诈骗案件7起,伍某豪已退还所有诈骗款项,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细查中。
记者 鞠天敬
民警提醒
广大市民在网络购物时,除了查看商家的信用信息外,一定要通过正规购物平台操作,切勿通过私下向对方转账支付,以免上当受骗。同时,发现被骗后请保留好相关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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