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人宣)今年9月、11月,人行乐山中心支行行长刘群和市政府金融办、市扶贫移民局以及相关市级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组成督导工作组,深入辖内乌蒙山区连片扶贫开发县——马边彝族自治县、沐川县和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县——峨边彝族自治县和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县一区”),开展金融***督导和融资对接工作。
督导工作组一行听取“三县一区”金融***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就扶贫小额信贷、金融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进行了现场督导解决。期间,组织当地人民银行县支行与“三县一区”农村信用联社签订共2.8亿元的扶贫再贷款授信协议,并成功促成“三县一区”银行机构与14家企业(项目)、4个扶贫经济组织和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现场签订融资授信协议,授信金额15.21亿元。
针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推进慢的问题,督导工作组要求迅速建立落实财政分险基金、落实风险分摊比例、落实分片包干工作要求,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针对金融机构反馈的前期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覆盖面小、流程不规范、手续不完整等问题,督导组要求“三县一区”政府部门加大对乡(镇)、村级相关工作人员的督促力度,并就简化评级程序,实现资源整合,提高评级效率等方面作出指导,要求对有发展能力和贷款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开展评级授信工作。
针对“三县一区”部分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获得贷款较难,严重制约其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效力发挥的情况,督导工作组要求当地银行机构:一是严格按照“扶贫主体金融服务主办银行”制度要求,加大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投放,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致富。二是充分运用人民银行扶贫再贷款和执行差异化存款准备金率带来的低成本资金,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提供利率更加优惠的信贷支持。三是鼓励银行机构与龙头企业(专合社)和建档立卡贫困户间签订三方协议,以扶贫小额信贷委托经营或入股分红模式解决龙头企业(专合社)资金需求。四是建立监测通报制度,对于工作开展不力的银行机构定期通报,并纳入综合评价考核。
此外,督导工作组针对峨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70%都是彝族同胞的情况,就提升服务水平、扩大政策宣传力度对承办金融机构予以了指导;督促乐山商行峨边支行加强与峨边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的合作,利用好这一政府融资平台,支持贫困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开工,助推扶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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