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住房建设分险基金担保贷款发放现场刘礼成 周琴 摄■ 本报记者 陈兴鑫
“有了这笔贷款,我们全家终于有希望住进新房里面了,感谢政府和农业银行。”日前,峨边彝族自治县新林镇贫困户本史知子在拿到农行峨边支行发放的贫困户住房建设分险基金担保贷款3.5万元后,道出了感激之言。
贫困户住房建设分险基金担保贷款,是经乡镇确认推荐,分险基金作担保,享受政府贴息,银行提供信贷服务,由授信贫困户申请授信额度、并负责统一归还的扶贫信贷中的一种政策性贷款业务。
为切实增强贫困户的建房能力,农行峨边支行认真落实金融***政策,推出贫困户住房建设分险基金担保贷款举措,旨在着力改善贫困户的居住条件。截至目前,农行峨边县支行已向38户贫困户发放住房建设分险基金担保贷款,总金额133万元。
峨边扶贫移民局负责人表示,该县财政存入分险基金3442万元,专门成立单列账户,作为住房贷款担保金,目的是为了解决贫困户修建住房中缺少资金的问题,充分体现了对贫困户的优惠政策。
实施贫困户住房建设分险基金担保贷款,为解决贫困户搬迁难、建房难提供了新的路径和新的模式。
“十三五”期间
要搬迁42995人
“十三五”期间,乐山市将实施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2995人。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按期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努力做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按照市上要求,易地搬迁对象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四部分群体:一是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群众;二是生活在水源涵养林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贫困群众;三是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需要避险搬迁的贫困群众;四是有劳动能力,自愿搬迁,可通过自己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的贫困群众。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由中央、地方政府和搬迁群众共同承担。其主要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财政筹集的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策性长期贷款和农户自筹。其专项用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在安置地基本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包括住房及必要的附属设施、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农村能源、乡村道路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按照乐山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乐山市对“三县一区”以及非民族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实施不同程度的补助,最高按不低于建房成本的80%给予补助。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建好房后经过认定后才能进行补助。如果让贫困户一下子拿出几万元现金建房,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峨边通过贫困户住房建设分险基金担保贷款,破解了这一难题。
建立贫困户住房建设
贷款分险基金
此前,峨边县扶贫移民局、县财政局、农行峨边支行,就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分险基金贷款的有关事项达成三方框架合作协议。
县扶贫移民局成立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分险基金,总额3442万元;县财政局负责对该分险基金的全面监管。
县扶贫移民局向农行峨边支行提供享受易地搬迁住房建设分年度的贫困户名单,凡名单内的扶持对象及其家庭成员根据住房建设需要,向农行峨边支行申请住房建设贷款。农行峨边支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发放住房建设贷款。
贫困户本史知子成为首批享受此项业务的“幸运儿”。一个月前,他在乡政府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向县扶贫移民局提交书面申请住房贷款业务,并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县扶贫移民局根据住房建设贷款农户申请要求及贴息相关政策,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乡镇、县扶贫移民局对符合住房建设贷款条件的贫困农户填制申请推荐表,向农业银行进行推荐。农业银行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对推荐的住房建设贷款贫困户申请进行受理、调查核实;符合本贷款条件的,并上报农业银行审查审批;经审批同意的,落实好相关发放条件后,予以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农业银行及时将发放贷款明细反馈到县财政局和峨边扶贫移民局,县财政局与峨边扶贫移民局共同做好该贷款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且每月现场检查一次。
对于风险控制,对住房建设贷款中本金或利息逾期部分,在催收无效后,财政分险基金承担70%,银行承担30%。
模式:一年一定,今年只针对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的住房计划贷款需求,无担保、无抵押。所有利息由县财政支付。
贷款金额:异地搬迁可贷款5万元;新建住房可贷款4万元;改建可贷款1.5万元。
还款期限:1—3年;最多不超过5年(异地搬迁放宽到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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