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廖然然 记者 张波)8月30日,沐川县人民法院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还款的失信被执行人王某其处以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原告黄某兰是沐川县底堡乡人,2014年6月15日与被告黄某、王某其发生肢体冲突,黄某兰受伤住院,共花费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误工费等共计5443.04元。
根据沐川县人民法院查明,王某其上门滋事,击打黄某兰头部,是导致黄某兰受伤的主要原因。根据责任划分,王某其应承担费用总计为3265.82元。判决后,王某其拒不履行判决。
8月30日,法院执行人员来到王某其家中,向其释明法律后果,但王某其仍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支付义务。根据相关规定,法院依法对王某其实施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据悉,在“执行大会战”集中行动中,沐川县人民法院共出动执行人员80余人次,拘留1人,兑现执行案款1073178元,成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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