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早在2012年,家住沐川县舟坝镇的狄女士因与丈夫感情不和,先后两次到沐川法院黄丹法庭起诉离婚。期间,都因考虑到儿子尚小,夫妻感情也时好时坏,经法官做工作后,狄女士分别撤回了前两次起诉。为感谢法官在办案期间给予的关心和对自己家庭的尽力挽救,狄女士多次邀请承办该案的唐法官吃饭,均被婉拒。2013年3月27日,狄女士又到黄丹法庭找唐法官咨询法律事宜,趁唐法官不备,强行将3000元现金塞在唐法官的办公桌后便迅速离开,唐法官急忙追出去,狄女士却不见了踪影。当天,唐法官迅速将此事向沐川法院纪检组做了汇报,并将这3000元进行了上交。
接到这3000元现金后,沐川法院纪检组多次与狄女士电话联系,通知其前来领回这个红包,均被拒绝。为慎重起见,纪检组长曾亲自上门送还红包,但狄女士一直避而不见。通过走访,纪检部门工作人员了解到,狄女士一家经济并不宽裕,3000元现金对这个家庭而言,是一笔不小的数目。院纪检组决定,暂时替狄女士保管这3000元现金,待时机成熟时一定送还。
时隔4年后,狄女士到沐川法院咨询相关问题,意外被该院现任纪检组长发现,并将此情况向院长做了汇报。院长黄晓东亲自接见了狄女士,并反复解释:“你的心意我们收到了,但是这个红包我们不能收,因为这样违反纪律,你要再拒绝收回红包,我们就只能依规定上交充公了。”狄女士异常感激地说:“我是真心感谢人民法院,这钱要充公就充公吧,虽然这几年我生活也很艰辛,但这钱坚决不能收回。”
原来,2014年1月6日,狄女士与丈夫再起矛盾,第三次起诉至沐川法院请求离婚。当年办理狄女士离婚纠纷的唐法官已经调离黄丹法庭,在新到任的杨法官的主持下,狄女士与丈夫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和平离婚。随后,狄女士移居沙湾开始了新生活,这个“红包”也因狄女士暂时失联而被搁置了4年之久。
最后,几名干警将3000元现金塞进狄女士的口袋里,在不断的劝说下,狄女士被送上了三轮车,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廖然然 李晨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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