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卫宣)为加强辖区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游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近日,沐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大队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等规定和要求,对辖区1家游泳场所进行了专项卫生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对游泳场所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池水消毒记录、池水检测记录、消毒产品索证情况、警示标志、强制淋浴和浸脚消毒池的设置,水循环净化消毒装置和设备日常运转状况以及各项卫生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等内容进行了检查和仔细核对。
通过检查,发现该游泳场所不能提供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水质监测报告未张贴告知。针对存在的问题,沐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大队监督员当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接下来,该大队将持续加强对辖区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管,为游泳消费者营造一个消暑纳凉、强身健体的卫生安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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