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都市报讯(崔前东)昨(16)日上午,沐川县大楠镇高山村村民刘平将两袋垃圾分类,投放到离家不远的垃圾箱里。“要是以前,我直接就把垃圾扔到林子里。但现在不行,有了‘村规民约\’,啥事都要按规矩办。”刘平说。
刘平口中的“村规民约”,是沐川在实现村民民主自治后推行的“升级版”。该村党支部书记陈照宣告诉笔者,过去推行的村民自治,主要通过不定期召开村民小组会、院坝会等形式来讨论解决全村各类事宜,“会议时间不固定,经常有人缺席,个别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去年11月初,高山村产生了共计16个条款的“村规民约”。“它成为全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陈照宣说。
“严禁乱倒垃圾、乱排污水,搞好家庭卫生,营造舒适的家庭环境;爱护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主动修复或照价赔偿;节俭办红白喜事,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操大办……”笔者看到,这份“村规民约”条款清晰,内容浅显易懂,符合该村实际,既有表彰奖励,也有处罚通报、批评教育、赔礼道歉等处理方式。
“内容看得懂,处理方式也是大家一致认可的。”村务监督员胡克金表示,“村规民约”的内容与法律法规、村民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能够提升村民的自我约束力,“让大家明白‘有约就要守,有法就要依\’,引导村民知法、懂法、守法。”胡克金说,“村规民约”已印发到户,贴在了村民家里。
目前,沐川县以沐溪镇泥河村、大楠镇高山村、永福镇田家坝社区为示范,引领推动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在全县深入开展,全县195个行政村、16个社区的“村规民约”在全面完成“法律体检”后均已印发到户、张贴上墙,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以点带面打牢依法治县的基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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