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沐川县213国道永福镇路段看到,几户村民在公路两边向过往车辆上的乘客销售烟熏的山鸡、斑鸠和花面狸等一些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销售的村民说:这些野味全部是用大网在山里捕获的,一年可捕捉上百只。捕杀野生动物属违法行为,希望当地相关部门对村民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制宣传教育,禁止非法猎捕行为。
本报记者 吴传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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