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6月9日下午16时许,榆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知榆中法院执行局,称榆中县法院移送协助扣押的甘Axxxx宝来轿车已在和平镇大青山蔬菜水果市场卡口被暂扣。榆中法院执行局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派员前往扣押现场办理交接手续。经现场核对暂扣车辆信息无误后,执勤交警将车辆交付给执行干警。
该案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曹某欠申请执行人李某借款60万元,在执行中,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房产一套,并对其所有的宝来轿车在车管部门进行查封登记,执行法院虽及时到车管部门对该车进行了查封,但因该车一直未能实际控制,案件无法推进。今年5月,榆中法院执行局对已作查封但长期未能实际控制的涉案车辆移送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协查,不出一个月曹某的车辆就被查扣。
为了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形成执行合力,有效破解执行难题,榆中县委根据法律规定和中央、省、市委的安排部署,出台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职责分工,要求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全力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榆中法院积极创新执行举措,与各联动单位建立协作联动、联席会商、信息共享等长效机制。为切实解决法院执行中涉案车辆扣押难题,榆中法院执行局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公安交警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和路面查扣等手段对涉案车辆进行布控扣押,这是榆中法院执行工作中取得的又一重大突破。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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