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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成果捷报频传 坚决攻克困扰执行工作顽瘴痼疾 全市法院“执行风暴”席卷金城

来源:兰州日报 2018-05-10 02:16   https://www.yybnet.net/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人民法院的庄严承诺,必须敢打必赢、决战决胜。甘肃省决胜解决基本执行难百日会战已经全面打响,兰州市两级法院前期已经通过各种媒体公布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线索举报电话:0931-8563271。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全市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活动开展如火如荼。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冯师谦表示,此次会战法院将严厉打击“老赖”绝不手软。截至目前,全市各法院执行成果捷报频传。新一轮“执行风暴”席卷金城。

城关区人民法院

耐心细致工作主动腾交房屋

“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开展以来,城关法院攻坚克难,在“五一”劳动节期间,执结多起腾房案件。2003年甘肃某集团公司授权其二级单位某商场与张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其所有的位于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某办公楼租赁给张某使用,租期至2013年9月14日止。张某遂以甘肃某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开始经营。租赁期满后,张某、甘肃某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仍一直占用,甘肃某集团公司多次交涉,张某及甘肃某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置若罔闻,不予腾退。经城关区人民法院判决,由甘肃某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腾交房屋。

判决生效后,甘肃某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甘肃某集团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腾交房屋,并多次前往该酒店,实地查看房屋具体情形,耐心主动多次向被执行人做工作,被执行人股东张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自行将位于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房屋腾交至申请执行人甘肃省某集团有限公司,在执行法官联系申请执行人对酒店1到6层共计70余间客房进行清点后,由申请执行人对房屋接收。至傍晚时分,所有房屋接收完毕,申请执行人张贴封条收回房屋,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腾房案件是执行案件的“骨头案”,这类案件牵涉到被执行人的切身利益,具有双方对立情绪重、突发状况多、执行难度大等特点。面对此类案件,城关法院执行法官多方面做工作,不仅做执行思想工作,了解不予腾交原因,尽量从矛盾根源解决问题,更从措施上想办法,坚持依法办案,多措并举,树立司法权威。“五一”期间,城关法院主动出击,勇于向最难的执行案件“亮剑”,仅仅2天时间,执行强制腾房案件3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里河区人民法院

法院铁腕执行显威力一日拘留三“老赖”

5月2日,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拘留了三个“老赖”,向“老赖”们亮剑显威力,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王某系某中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7年10月,秦某因居间合同纠纷将王某诉至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王某退还秦某房屋转让费1.5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今年1月,秦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阶段,马某(王某好友)自愿以个人全部财产提供担保,王某也承诺在规定期限内退还房屋转让费。到期后,王某、马某仍拒不还款。2017年12月,孙某也因居间合同纠纷将王某和马某二人诉至七里河区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二人同意返还孙某转让费、定金、中介费及违约金共计5万元,王某与马某在支付原告2万元以后,拒不支付剩余的3万元。2018年4月,孙某向七里河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二人仍拒不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4月30日,案件的执行法官传唤王某和马某到法院,告知二人如再不履行这两起案件的还款义务,将依法进行司法拘留。5月2日,经过执行法官的再次强制传唤,王某和马某终于来到法院,但仍声称没钱,并以各种理由搪塞拒不还款。当执行法官向二人出示拘留决定书,并将冰冷的手铐拷到二人手上之后,二人当场支付了秦某的房屋转让费1.5万元,支付孙某1.4万元,并对孙某剩余的1.6万元出具了还款保证书,承诺于5月11日之前还清全部剩余款项。

张某与康某系邻居,双方因道路通行问题经常发生争吵。2012年11月,张某与康某再次发生争吵,康某被张某打伤,康某住院进行治疗。后康某将张某诉至七里河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等各项费用,该案经法院审理,判决张某赔偿康某医药费等各项费用总计7093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康某遂向七里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奔波,数次上门对张某做思想工作,张某仍拒不赔偿,并赌气称“就是不想给他钱”。在执行法官多次劝说未果的情况下,5月2日,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做出对张某拘留十五日的决定,执行干警随即将张某送往七里河区拘留所。

自“百日会战”行动的号角吹响以来,七里河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上级法院有关指示和精神,硬起手腕,全力破解执行难,将执行工作放在法院工作的首位,下定决心坚决执结一批“骨头案、钉子案”等疑难案件,打击一批典型“老赖”,将“精准执行”专项行动推向深入,全力破解执行难。

安宁区人民法院

原形毕露隐匿财产逃避执行

“唉!我知错了,请求法院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叹息声中,被执行人李某配合安宁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扣押了其办理在妻子名下的新车,写下保证书。这是安宁法院全力打击老赖的又一战果。

案情追溯到2016年,安宁法院立案执行愚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人愚某与被执行人李某达成分期还款和解协议,但李某之后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和解协议,也始终不露面。因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停滞,申请人也迁怒于法院。4月30日,执行法官再次传唤李某,李某声称工程款未结算,无能力履行,并申请法院执行其到期债权,执行人员查看李某提供的相关合同资料时,发现其驾驶一辆崭新的本田SUV,随即询问车辆来源,李某吞吞吐吐说是朋友的,但车辆行驶证显示所有人系其妻子,李某见蒙混不过,便承认该车是其去年购买的新车。执行人员立即扣押了车辆,并报请院长拘留李某,李某慌了神,连连认错,表示会积极履行,并以其公司财产提供担保,并得到了申请人愚某的同意。至此,停滞一年多的案件解决在即。

兰州新区法院

万万没想到“旁听人”居然被拘留

4月27日下午,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及虚开增值费发票的刑事案件,在开庭审理期间,法警队队长张亮发现,在旁听席上坐着一位男士,很像在民事执行中的被执行人赵某。经过比对,确信无疑。

原来赵某因欠兰州新区某混凝土公司的货款100余万而成为被执行人。经新区法院两次到其住所地武威市凉州区找寻,赵某要么躲着不见,要么以各种理由托延。在执行中,法院查到其名下有5000余元的存款和一辆轿车,执行人员依法进行了划拨和查封,但赵某声称车辆已经抵押给别人,无法向法院提供。一年多来赵某未能再履行过任何给付义务。

当办案人员得知赵某在刑庭旁听时,迅速部署,决定对其进行执行传唤,在执行接待室里,执行人员对赵某讲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同时也声明此次“百日会战”法院的鲜明态度和坚决立场。但赵某要么故弄玄虚地向别人借钱,要么向执行人员诉说自己的难处,试图假扮可怜渡过“难关”。直至晚上8点,赵某最终伎俩用尽,签收了拘留决定书。冰冷的手铐铐在他的双手上,由法警押上警车,驶向八十多公里外的永登拘留所。令无数“老赖”心惊胆寒的执行警笛声划破夜空,每一声警笛声都是对“老赖”的震慑。

榆中县人民法院

拘留被执行人56人其中1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切实解决执行难,事关法治社会、诚信社会建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基本解决执行难,就是让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得到切实有效执行,让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得到当事人充分理解。为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改善执行工作外部环境的改善,让人民群众正确理性对待执行难问题,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榆中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媒介在县域内进行战前宣传,发布公检法机关联合通告,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发布悬赏公告,加强以案释法、以案说法,强化执行舆论威慑,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让新一轮执行风暴席卷全县,严惩老赖,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

非常之时,必举非常之力。要坚决攻克困扰执行工作的顽瘴痼疾,攻破一切影响实现既定目标的难关,必须要以钉钉子的精神,壮士断腕的决心,任何时刻不放松、任何环节不松懈,以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锲而不舍、众志成城、真刀真枪抓好落实,层层传递信心、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实战,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人民法院为解决执行难题所付出的艰辛努力。仅会战以来,榆中法院先后拘留被执行人56人;对拒不履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15名被执行人处以罚款;联合公安机关对11名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1名被执行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出限制消费令455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166人;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76人;加大涉执资产司法处置力度,累计拍卖资产403.11万元。

信息时代,科技化手段管理、指挥、协调执行工作是大势所趋,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发挥好指挥中心的中枢作用刻不容缓。为推动信息化建设,榆中法院积极推动与不动产管理部门构建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努力实现财产线上快速查控;与公安机关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实时监测反馈查控对象的行踪轨迹,通过聚合外力、用足内力,真正做到了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其他联动单位也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给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实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综合治理和机制保障。

永登县人民法院

集中执行强势来袭,一天内拘传4人,拘留2人,执结2案

5月3日至5月4日,永登法院执行人员兵分四路,对申请人火某和被执行人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杨某和被执行人张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耿某和被执行人李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及申请人火某与被执行人屈某追偿权纠纷一案,进行执行。一天内拘传4人,拘留2人,执结2案。

申请人火某和被执行人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火某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人员多次电话联系张某来法院,但其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推托不来,后执行人员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邮寄给张某提供的地址,但均被拒收。经传唤两次未到,法院决定拘传,执行人员在5月3日到张某提供的家庭住址西固区,但发现地址错误。

执行人员通过当地派出所,查询到张某的现住地址在龚家湾,在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执行人员到张某居住地拘传,但未见其人,执行人员蹲守到晚上6点多,张某出现,执行人员一举将其拿下,带回永登法院。到法院后已是晚上8点多,执行人员将申请人通知到法院,虽然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做了大量工作,但张某不能保证如期履行,拒不履行。依照法律规定,法院将张某司法拘留15日。

申请人杨某和被执行人张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13.5万元。通过执行人员第一次将张某拘传,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某履行后剩余4万余元未履行,在和解协议期限后张某未履行剩余部分,而且其财产有变动,但未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申报。执行人员查到张某财产有变动后,在其经营的烟酒商铺将其找到,张某态度特别强硬,拒不履行。执行人员依法将其带回法院,欲依法拘留,警车行至半路,张某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提出将剩余部分全部履行完毕。但因其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执行人员依法对其罚款2000元,感受到法律强大的威慑后,张某不但履行了之前的剩余部分,也将罚金当场交付。此案全部执结。执行人员在张某经营的烟酒铺将其找到张某将执行款存入法院账户拒不履行,司法拘留15日。

申请人耿某和被执行人李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前期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李某履行了第一期,第二期履行一部分后拒绝履行。申请人年事已高,今年80多岁,执行人员见老人为此多次奔波劳累,多次电话联系李某,但其电话关机,执行人员到其家门口蹲守,将其带回法院,但其依旧拒不履行,执行人员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

申请人火某与被执行人屈某追偿权纠纷一案,标的额9.2万元。被执行人屈某为永登县某村村主任,前期执行人员多次传唤屈某,其均未到法院。5月4日,执行人员到屈某所在村将其带回法院,依法裁定将其司法拘留,屈某摄于法律威严,主动履行了全部执行款,此案执结。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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