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民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清明节期间定点祭祀活动有关事宜的通告》,主城区适宜区域设置祭祀点,放置祭祀容器,方便群众采取传统方式进行祭祀。
据了解,清明节期间(4月3日-5日)主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时在各自适宜区域设置祭祀点,放置祭祀容器,需采取传统方式进行祭祀的广大市民群众,请按照通告限定区域进行祭祀活动。同时广大市民群众严禁在黄河风情线沿线、城市绿地、广场、河道等公共场所及非限定区域进行祭祀活动。另外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红古区政府参照主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管理模式,自行设置祭祀点,加强规范祭祀活动管理。
《通告》要求,清明节期间(4月3日-5日),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做好对祭祀活动的服务疏导、安全防范和相关管理工作。市城管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将联合督导检查祭祀期间各单位组织实施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进行通报和曝光。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谯喜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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