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给陈旭红法官送锦旗
■核心提示
“到这来离婚的夫妻,除了要符合法律规定外,还要处理安排好“家事”才能被准许离婚,否则陈庭长会不停地给双方“做工作”。他认为双方感情确实“破裂”并处理好孩子抚养问题后,才能判离。不然,在榆中法院真的会出现“离婚难”的问题。榆中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年轻法官张玲如是说。他说的陈庭长就是榆中法院在打造符合家事审判改革理念时推出的全市首个以法官命名的工作室中家事审判老法官陈旭红。该工作室成立后,在榆中法院流传着一句话:“结婚容易离婚难,想离得过老陈手中‘一把尺\’”。
婚姻案子得讲个“情理
3月10日,记者来到榆中法院见到了47岁的陈旭红法官,他身穿法官制服,庄重的气质下,显露出一丝斯文。得知记者想了解榆中法院的家事审判和他的工作室时,陈旭红法官推了推鼻梁上的黑边半框眼镜,一下便打开了他的“家事话匣子”。
婚姻案件就得讲个“情理”,陈旭红说。婚姻案件本身就是非常复杂的案件,在法律规定的不准许离婚的条款外,来到榆中法院离婚的夫妻,如果解决不好以下“家事”问题,法院也不能判离。陈旭红说,榆中法院家事审判对婚姻案件判离,还有一把自己的“尺子”。首先,对子女抚养双方未达成协议,或者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不利于执行的,通常判决不准予离婚。不久前,一桩离婚案件中原、被告结婚十余年,在共同生活期间生育一残疾孩子,原告系老师,被告无职业,孩子一直由母亲照顾,现原告要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问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若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原告,孩子不愿跟随原告生活,若判决孩子抚养权归被告,被告经济能力有限,所以原告起诉离婚后,法院已两次判决不准予原、被告离婚,首先以保护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主。其次,对于男方入赘到女方家共同生活的情况,考虑是否会引起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在这样的婚姻前提下,不能说离就离。另外,在被告情绪不稳定或者性格比较偏激的情况下,作为家事审判的法官要尽所能的做思想工作,深入原、被告家中了解离婚背后的真正原因,确为死亡婚姻,才予以判离,否则要全力弥合。还有一点就是,如果被告正在坐牢,若双方不能协议离婚,法院也会尽力做通原告工作,减少被告心理影响及回归社会的影响。
2016年8月榆中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全市首个以法官命名的工作室陈旭红法官工作室。一年多以来,陈旭红法官工作室共办理家事案件365件;其中离婚纠纷326件。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0%以上。
“情理”之事得有个规矩
陈旭红说,离婚案件是“情理”之事,在柔性审理下判之前也一样要有个“规矩”。因此,在促进家事审判特色发展的过程中,榆中法院引入家事调查员制度、建立心理疏导机制,做到立案前、开庭前、开庭后“三调解”,形成“劝、批、谈、教”的调解新模式,尽量凸显浓厚的家庭和谐氛围,并以家庭责任担当、亲情维系、宽容理解等为内涵,通过柔性司法传递司法温情,缓解家事纠纷中被激化的家庭矛盾。根据案件需要,对部分有抑郁、家暴倾向的当事人,邀请或聘请心理咨询师介入,帮助当事人正确对待家事纠纷,依法有序进行处理,避免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同时,建立跟踪、回访、帮教制度。对未成年人案件、老年人案件,在判决生效后一定期限内,由法院委托家事调查员及乡(镇)社区妇联干部对未成年人及老年人的生活状况进行回访,并评估案件处理的效果,还建立反家暴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操作规程》、《婚姻冷静期制度》。
2016年3月榆中法院被确定为全省四家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之一后,作为改革领导小组成员之一,陈旭红组建了专门合议庭,谋划在机关和人民法庭建设温馨的“家”式调解室,用融合了情、理、法的方式来调解案件。在榆中县政法委的领导下,研究制定了《榆中县家事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实施方案》,建立了由综治办、法院、妇联、团委、司法局、各乡镇人民调解人员以及律师组成的联动调解机制,成立了陈旭红法官工作室。通过探索可行的法院家事纠纷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实现家事案件审判程序的独立化和专业化。
脚踏实地促家事审判改革
3月6日,全省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会暨省级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在榆中县人民法院召开。会上,五家试点法院进行了交流发言。与会代表参观榆中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专业场所后,纷纷表示,师人之长,为我所用,将借鉴试点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经验做法,提高本辖区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科学全面发展。
榆中法院将根据省法院的要求,针对家事案件具有的身份性、伦理性、隐秘性特点,积极作为,勇于创新,不断探索创新符合家事审判特点的规则制度;优化家事审判团队人员结构和比例、加强专业化培训、推进家事审判与人民法庭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少年法庭职能作用,持续推动家事审判机构、队伍专业化、社会化建设;进一步加大与公安、检察、民政、妇联等部门联系力度,依法、及时、适度干预家庭暴力,加强反家暴联动机制建设,推动反家暴法全面实施;要围绕家事审判特点和需求,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加强相关硬件设施配置,着力提升家事审判物质装备保障水平,推动家事审判信息化、智慧化建设。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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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陈旭红任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近三年来他受理案件数较之以往翻倍增长,共审结案件258件,年结案率均在99%以上,成为该院办理案件最多的庭长之一。他所办案件无一超审判期限,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0%以上。近年来,多次被榆中法院评选为“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优秀公务员”,2015年被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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