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缩至120家
【本报讯】为防范烟花爆竹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要求,兰州市出台《兰州市2018年烟花爆竹经营布点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综合考虑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各区县常住人口数量、经济发展状况、大气防治等因素,对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进行了合理规划,并明确全市共设立120家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批发企业则控制在6户以内。这是记者1月17日从“全市2018年烟花爆竹部门联席会议暨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会”上获悉的。
《规划》提出,各区县、兰州新区、高新区要将零售经营布点数量严格控制在全市规划数量范围之内。不得在榆中县和平镇、皋兰县忠和镇、九和镇,永登县树屏镇区域内靠近城区和在主要交通沿线的村规划设置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同时,严格控制上述区域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不得超出规划范围实施烟花爆竹零售许可。
《规划》明确,为保证全市烟花爆竹正常供应,对取得烟花爆竹批发许可的企业进行合理规划,在延期换证的同时,按照总量控制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适度引入竞争,将实力强、安全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引入市场,对安全条件较差的企业予以淘汰。
依据省市相关要求,今年兰州市批发企业控制在6户以内,已批准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可在全市范围内销售,但必须重点保障远郊县区的烟花爆竹产品供应。此外,全市共设立120家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较去年减少60家(2017年规划零售单位数量为180家)。零售经营布点由各区县安监局、兰州新区安监局和高新区安监局按照本规划结合辖区实际确定。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吕晟君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启动
【本报讯】1月17日,记者从市安委办获悉,为贯彻落实全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进一步规范兰州市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秩序,市安委办下发《通知》决定,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地区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城乡接合部;榆中县城关镇、和平镇;皋兰县九和镇、石洞镇、忠和镇;红古区海石湾镇;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定远镇;兰州新区秦川镇、中川镇。检查的重点违法违规行为覆盖生产领域、经营领域、运输领域、燃放领域等多个环节。
通知明确,对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根溯源。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要认真查清药物来源和产品销售渠道;对经营非法烟花爆竹的,要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要同时追究发货方和托运人的责任。对各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从严给予治安管理等行政处罚。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薛晓霞
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强化安全监管
【本报讯】为认真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防范事故发生,1月17日,记者从市安委办获悉,市安监局、市公安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在全市开展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通知》要求,各区县及相关部门要严格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按照《兰州市烟花爆竹经营布点总体规划》的要求,把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安全准入关,进一步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要加大排查检查力度,突出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闲置厂房等场所,对重点人员等要建档立案并跟踪管控。对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要彻底追查生产药物来源和产品购销渠道,捣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经济链条。要严肃责任追究,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诉、定罪量刑;对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吊销许可证;对“打非”工作开展不力、失职漏管,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现象突出甚至引发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薛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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