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郭秀睿) 2017年甘肃省已发生6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春运期间,在临夏州临夏市、连霍高速凉州区境内、定西市渭源县和连霍高速榆中县境内,接连发生4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10人受伤,与去年整个春运期间相比,较大事故增加1起,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
2月6日,省委副书记、省长林铎在《甘肃值班信息》上就“G22高速公路榆中县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作出批示:“请兰州市政府、省公安厅组织力量,做好应急救援、伤员救治、死者家属安抚、事故原因调查等相关工作,妥善处置。”为了迅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省厅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2月7日,省公安厅向各市州公安局、甘肃矿区公安局及高速公路各支队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经过分析,记者了解到,从春运期间4起较大事故发生的原因看,教练车、救护车是日常监管的盲点,高速公路上超速、疲劳驾驶和农村道路上农用车违法载人仍然是管理的重点,暴露出高速公路路面巡查有漏洞、农村道路“两站一室”工作不落实等问题。
春运后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诸多风险挑战,一是元宵节将出现出行高峰。元宵节前后,群众走亲访友、赶集庙会、进城游玩等活动较多,酒驾、超员、农用车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多发,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二是春运后期将出现返程高峰。春运后期,出现农民工返城、学生返校交通流叠加,存在较大的风险。三是春节后期容易出现疲劳厌战情绪。四是雨雪天气和全国“两会”即将到来。
各级公安机关要针对交通安全规律特点,抓好“三关三加强”关键环节。把好源头关,联合交通、安监部门,对“两客一危”车辆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排查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把好查控关,依托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点和临时执勤点,提升勤务等级,增加巡逻频次,严查严惩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把好农村道路安全关,充分发挥各级交委会的作用,动员、督促农村“两站一室”履职尽责,及时劝导、纠正、制止面包车超员、农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农用三轮车载人、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组织,遇有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及时启动应急机制,采取警车带道、分段放行、分车放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低速通行等多种方式,有效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要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对今年发生的6起较大事故,严格按照《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考核办法》,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约谈、黄牌警告,对责任领导采取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方式严肃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到实处。省厅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履职尽责不到位、不落实的,将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领导、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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