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晨报讯(记者李辉)2.2万元买到10个金元宝,是捡漏还是陷阱?服装店售货员被顾客大哥李某说动了心,拿出自己辛苦得来的积蓄投资不成差点打了水漂。2月23日,记者从榆中县法院获悉,近日该案经开庭审理后,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违法所得继续追缴,发还被害人。
2016年8月1日上午9时许,榆中县城关镇一悟路“好在特别特”服装店里走进来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正在玩手机的店员王某看见生意上门了,就热情地迎上去招呼。该男子告诉王某,他在工地干活期间挖到了金元宝,为了辨别真伪,他还特意到银行做了鉴定。“这个绝对有收藏价值。我要不是因为回家不方便带走,也不会低价卖掉。说个不好听的,这就是天上掉馅饼的大好事,谁买谁发财。”王某听眼前这位“大哥”如此关照她,就动了心。该男子乘机拿出银行鉴定证书,让她放心。经过讨价还价,她将自己的2.2万元存款交给了该男子。
拿到金元宝后,王某心里始终不踏实,带到质检部门做鉴定被告知为假货时,才知自己上了当,遂报警。9月14日涉案男子被逮捕归案。经查,该男子李某,宁夏海原县人,农民。据供述,他卖给王某的假金元宝,是从兰州火车站花了1100元买来的。破案后公安机关追回4700元并发还给被害人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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