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日报讯(记者房惠玲)2月23日,兰州公安交警部门对四名醉酒驾驶员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有效地打击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强有力地震慑。
案例一:不思悔改,三年内再次醉驾
2017年1月3日中午,汉某在同村宴席上大量饮酒后,晚上从家中出发驾车去榆中县城,途经清水驿乡稠泥河村路段时,因饮酒后视线不清,驾驶车辆直接撞向路边电线杆和墙体,造成车辆受伤和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汉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224.78mg/100ml。据了解,汉某于2014年3月28日就因醉酒驾驶(203.7mg/100ml)被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的刑事处罚。汉某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并移送检察机关。
案例二:酒后上路,意识模糊撞警车
2017年1月16日中午,胡某在宴席上大量饮酒后,驾车返回时与正在执行勤务正常行驶的警车相撞,执勤民警当场抓获醉酒驾驶员胡某。经鉴定胡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5.44mg/100ml,现胡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例三:无视安全,过量饮酒酿事故
2017年1月16日18时许,杨某醉酒后驾驶车辆在和平镇祁家坡村路段与他人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杨某血样中的酒精含量为218.6mg/100ml,属醉酒驾驶。现杨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移送至检察机关。
案例四:毁家毁梦,醉酒驾驶害人害己
2017年2月3日夜间,祁某在家中与友人连续饮酒至次日凌晨后未休息,驾车出行至榆中县马坡乡马坡村路段时逆向行驶,将路边行人撞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祁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04.25mg/100ml。现祁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移送至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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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榆中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