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白云观曾出土铜卣
青铜器是商、周时代最有特征的器物。石器时代结束以后,我国便进入了“青铜时代”。青铜时代相当于历史上的夏朝、商朝,西周和春秋时期,包括了奴隶社会的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阶段。直到战国时期,青铜器才逐渐被铁器所取代。到目前为止,兰州虽无大宗的青铜器出土,但零星的青铜器却时有发现,比如在榆中发现的铜簠、铜锛,兰州白云观出土的铜卣等等,都是比较典型的器物。
所谓青铜,是与红铜相对而言的。红铜就是纯铜。用红铜制作的生产工具,虽然锋利耐用,锤炼不破,但因它硬度较低,产地有限,所以还不能取代石器。青铜是铜和锡的合金,因为它的颜色青绿,所以古人把它叫做“青铜”。与红铜相比,青铜不光熔点低,而且硬度较大,所以,用它制造的器物,比红铜具有更大的优越性。青铜器的发明,是古代劳动人民长期实践的结果,它极大地提高了生产力,使人们有可能大规模地砍伐森林,开垦荒地,促进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从而为提供更多剩余产品创造了条件。因此,青铜冶铸技术的发明和青铜器的使用,在我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相传冶铸青铜器,从夏朝就已经开始了。据说大禹曾用青铜铸造了九个大鼎,象征他统治下的九州。不过,从目前已经出土的文物来看,夏朝的青铜器还不很多,而且仅限于爵、■、刀等小件器物。到商代时,由于冶铸青铜器的工艺技术已经达到相当纯熟的地步,所以不但能够铸造精美的小件铜器,而且还能铸造大型的铜器。商代铸造的青铜器种类很多,主要是礼器和用具。常见的有鼎、鬲、簋、彝、■、■、■、爵、■、盘等二十余种。纹饰多富丽繁缛,有饕餮纹、夔纹、蝉纹、云雷纹、蟠龙纹等。其中不少青铜器还铸有铭文。铭文有的是标明器主的族氏和祭祀的对象,有的是记载商王和贵族对器主的恩赐,还有的是说明器物的用途。较早的铭文一般只有一个或几个字。即使到商末,青铜器上的铭文,最长的也不过四十五字。此外,每种铜器的大小、式样、造型也各不相同。在殷墟武官村出土的司母戊大方鼎,是截至目前我国已经出土的青铜器中最大的青铜器。这件重达八百七十五公斤的方鼎,通耳高一百三十三厘米,长一百一十厘米,宽七十八厘米,形制雄伟,纹饰瑰丽,成为世界青铜文化宝库中的奇珍。与此同时,商代用青铜铸造的兵器也很多,如戈、矛、戚、钺、刀、箭、镞等,而且都是大批生产。但青铜工具,如斧、锛、刀、锯、凿、钻、铲之类,数量还很少,而且主要用于手工业方面。此外,还发现有像铙这样的打击乐器。周朝从我国西北兴起,因而在这里有根深蒂固的势力和影响。从洮水、湟水、大夏河和黄河上游出土的文物中可以看到,当时住在这里的居民已经能铸造戈、镞、刀等青铜器。而且在河西走廊和湟水流域发现的陶■和青铜戈、镞,都与西周中原地区的同类器物基本相同。
西周是一个规模空前广袤的奴隶制国家,青铜手工业分布之广,也为商代所不能比拟。周王和各国诸侯以至一般的贵族,都拥有数量不等的大小铜器作坊,分布在周朝统治的全部区域,并影响到周围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青铜器的数量也远远超过商代。历来发现的西周青铜礼器、用具、兵器、工具、饰物,都很可观。但从器物的类型来看,一些酒具如方彝、卣、■、觚、爵等,逐渐减少或绝迹;同时出现了不少新器物,如乐器中的钟、■,食器中的簋、■,兵器中的戟、剑,工具中的镰,都是以前所没有的。器物上的纹饰由繁缛趋于简易,多流行粗线条的重环纹、穹曲纹等,器壁也由厚重趋于轻巧,具有朴素和实用的特色。《诗经·周颂·臣工》有句云:“命我众人,序乃钱铸,奄观锤艾”。钱 即铲类,为锄类,锤、艾是收割工具。说明西周时,在农业生产中已经使用了不少青铜器物。
本世纪七十年代,文物考古工作者曾在甘肃发现青铜刀两件,一件出土于东乡林家窑遗址,经测定,距今约五千年左右;另一件出土于永登连城蒋家坪马厂类型文化遗址,经测定,距今约四千三百年左右。据说这两件青铜刀,是迄今为止,我国已经发现的年代最早的青铜工具之一。表明在殷商时代,兰州就已出现金石并用的迹象。此外,公元1980年,有关单位曾在榆中来紫堡收购铜簋一件,铭文作“0”。簋是商周礼器中盛食物的器皿,相当于现在的大碗。在榆中收购的这件铜簋,口径八厘米,底座直径六厘米,腹部膨圆,双耳厚实,造型优美,制作精细。通身饰有上、中、下三层花纹,主要由饕餮纹和■纹组成。从纹饰和铭文来看,有可能是殷商时期的器物。同年,在榆中县兴隆山张家庄又发现铜锛一把,呈长方形,双斜面。锛长八点九厘米,宽五点五厘米,在与刃口相垂直并靠近锛脑的正中处,开有一个圆孔,显然是安装木柄的地方。锛在古代常称为“斤”,是向下向里用力削平木料的工具。在兰州市白云观出土的一件铜卣,通高六十三点三三厘米,口径二十九点九九厘米,腹部最大膨圆处直径达一四八点三三厘米。上有提梁,卣口有盖。盖呈方型,内镌款识,现已难以辨认。卣是一种礼器,形状很多,一般为椭圆形,大腹,剑口,圈足,有盖和提梁。盛行于商代和西周。《诗经·大雅·江汉》有句云:“■■一卣。”古时称黑黍为秬。鬯是祭祀时灌地所用的一种酒,“以黑黍为酒,煮郁金之草,筑而和之,使之芬香调畅,谓之秬鬯。”卣就是专门用来盛这种酒的器皿。
兰州出土的这些青铜器,有可能是当时在本地制造的,也有可能是从外地转移来的。因为据史料记载,在武王灭商以前,周人的手工业,特别是青铜器手工业,基础还比较薄弱,水平也不高。到今天为止,还很少发现当时周人制造的青铜器物。直到后来在对东方的两次征战中,周朝才从商朝及其属国那里掠得大量宝器,并为周王和各级奴隶主贵族所瓜分。武王时曾有一篇《分器》,也称《分殷之器物》,专门记叙了他们掠夺所得的收获。周王分封诸侯时,赏赐的夏后氏之璜、密须之鼓等各种器物,就是历次征伐所得的战利品。在西周的一些墓葬中,曾发现一些器物成套而铭文却不成组的青铜器,也应当出于同样的来源。此外,周王朝在西北始终受到一些强大的戎狄部落的牵制。这些游牧部落迁徙无常,对周朝时服时叛。所以,兰州出土的这些青铜器,既有可能是周王赏赐给受封于兰州一带的诸侯的,也有可能是叛戎由周朝辖地带到兰州一带来的。到底如何,还有待作进一步的考证。
记者 童微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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