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2月26日,市商务局与8家承储企业法人代表正式签订了2012年兰州市冬春蔬菜储备合同。据市商务局局长司德成介绍,储备合同的签订,标志着兰州市7000吨2012年冬春蔬菜储备入库工作已全面完成。
每年10月到来年4月是兰州市蔬菜生产淡季,同时又是消费旺季。建立冬春蔬菜储备是兰州市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储备工作的实施,对提高政府调控市场的能力,保障兰州市冬春季节特别是“两节”期间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当天,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物价局等部门的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榆中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市公证处公证员,兰州伟浩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兰州三鑫绿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陇华果蔬有限公司、兰州金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榆中县金土地农科贸有限公司、兰州千穗蔬菜保鲜有限公司、甘肃天源果蔬连锁经营有限公司、西固昱彤农产品产销合作社8家承储企业的法人代表参加了签约仪式,市商务局副局长王永堂与各承储企业法人代表签订了《2012年兰州市冬春蔬菜储备合同》。
市商务局要求,在储备期内,承储企业将确保储备蔬菜不腐烂、不变质;在储备期内,未经市商务局批准,承储企业将不得自行动用;在需要投放时,各承储企业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投放,以达到适时调控蔬菜价格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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