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榆中县政府决定,对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涌现出的榆中县交警大队交通协管员白海林、榆中县城关镇兴隆路居委会居民杨建军二位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进行表彰奖励。授予二位同志“榆中县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并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
2011年7月22日凌晨2时许,白海林下班途中看见一伙人在县城兴隆路武汉商贸城对面马路上殴打3人。白海林跑过去制止,被凶徒围殴倒在血泊中。经诊断,白海林左颧骨粉碎性骨折,左眼球因为严重受损被摘除,经法医鉴定,白海林所受伤情属重伤。
2011年4月3日,杨建军在清水驿老家发现清水村的集体护林山着火,他不顾家人的劝说,拿起铁锹独自一人上山救火,由于火越凶猛,杨建军被卷入大火之中,脸部、腿部、双手多处被烧伤,后送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脸部、腿部为三级烧伤,双手为四级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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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榆中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