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晓刚)11月3日16时22分,龙泉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永登县交警大队电话报称,一辆白色越野车在永登县人民公园附近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请龙泉大队在辖区各收费站协助拦截。
16时40分,龙泉大队民警在G30连霍高速永登收费站入口发现一辆车前部受损的白色越野车,遂将其拦停,并将情况反馈给了永登县交警大队。经查,该丰田牌白色越野车(甘A3***8)确为协查的肇事逃逸车辆。驾驶员周某一身酒气,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01.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法律规定,周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同时,周某涉嫌危险驾驶,还将面临刑事拘役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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