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金融借款本是为当事人提供了方便,解了燃眉之急,然而总有人借款后,拒不交付,百般推脱,企图不履行还款义务。新区法院在“百日会战”期间,加大执行力度,重拳出击,打击贷款“老赖”。6月13日,执行法官获得线索,被执行人在新区其家中,虽已是晚8时许,但执行法官一刻没有迟疑,迅速安排部署,与干警一道直奔被执行人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
原告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某信用社与被告张某胜、邹某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新区法院法官2017年10月主持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17年10月30日前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1万余元,就是这样一份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信用社于2018年初申请强制执行。
新区法院执行法警团队接到案件后,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查询系统对其名下银行账户和财产进行全面查询,冻结其账户资产1万余元,案件并没有就此终结。申请被执行人没有主动履行法律义务。6月13日晚8时许,执行法官获得此人线索,将其带回执行接待室,干警对其释法明理,向其表明“百日会战”的决心,对其说明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峻后果,见被执行人态度有所转变,主动承诺本月底执行完毕,执行干警耐心讲明,虽承诺履行,但仍要提供执行担保。最终,被执行人将其名下车辆作为担保,开至法院,保证逾期不履行,自愿将车辆进行司法拍卖,执行干警对车辆进行了查封。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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