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在国家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兰州市永登县上川镇东昌村村委会原文书雷某、原主任张某利用登记、上报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户基本情况的职务便利,虚报危房改造户名单,套取国家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5.7万元,其中雷某虚套4.5万元,张某虚套1.2万元,侵吞后挥霍。
9月17日,记者从永登县法院获悉,永登县法院审理认为,雷某、张某利用自己在协助上报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过程中的职务便利,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其行为均构成贪污罪。综合考虑其二人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雷某有期徒刑3年,张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记者张烁
新闻推荐
【本报讯】近日,永登县法院召开***精准脱贫工作推进会,对永登县法院***精准脱贫工作进行了进一步安排部署。会议部署,针对永登县法院对...
永登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永登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