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距离兰州市供热季来临还有半个月,不少市民致电本报新闻热线4286666询问:今年的小区住宅过热费如何收取?标准是什么?分户供暖的用户,是否还需要缴纳过热费?
记者致电咨询了兰州市供热部门,工作人员回应,对于集中供暖的热用户来说,主要看是否采用了分户计量方式来计数。采用分户计量方式的收取全额热价的30%,未采用分户计量方式的,按照房屋面积收取10%的过热费。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华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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