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管,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和兰州市公安局决定开展联合执法,采取“环保取证,公安处罚”模式,自2020年10月20日在城关区天水北路、七里河区兰临高速南出口、安宁区黄羊头、西固区西固中路等10个点位启用10套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监测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市公安局交管部门将对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予以抓拍处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杜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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