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兰州 今日永登 今日皋兰 今日榆中
地方网 > 甘肃 > 兰州市 > 今日兰州 > 正文

【热点透视】女职工“三期”内单位能否降薪调岗

来源:甘肃工人报 2020-05-15 04:18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记者范建设

女职工“三期”内,单位能否降薪调岗?日前,女工刘某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企业以“根据你过往销售拓展结果及综合表现评估,认为你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岗位,因此,将你的岗位调整为销售内勤。”

刘某于2018年与某公司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的职务为总经理助理兼销售经理,月薪为8000元,半年后,刘某怀孕,公司于是向其发出了调岗通知,内容为:“根据你过往销售拓展结果及综合表现评估,仅为认为你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岗位,因此,将你的岗位调整为销售内勤。”调岗后,刘某的工资由之前的8000元降为3000元,刘某不服,向公司提出了异议。公司告知刘某,若不同意,则只能在家待岗。

实践中,企业通过调整“三期”期间女职工的工作岗位,以变相达到降薪目的的现象屡见不鲜。那么,女职工“三期”内,单位能否降薪调岗呢?就此问题,记者日前采访咨询了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法官孟定军,孟法官对此进行了分析。

首先,无论是否调整女职工的工作岗位,对“三期”女职工降薪是绝对违法的。

其次,对于用人单位能否单方面作出调岗的决定,我个人认为,应明确两点:第一,对员工的调岗降薪属于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方能变更。第二,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形下享有单方调岗的权利,但其行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具有合理性。比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是用人单位可以进行单方调岗的理由,但用人单位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确实不能胜任工作,且鉴于“三期”女职工的特殊性,调整后的岗位不应是其不宜从事的工作,否则用人单位擅自作出的调岗决定无效。

在上述案例中,公司的调岗理由是,根据刘某过往销售拓展结果及综合表现评估,认为刘某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岗位。显然,公司必须同时拿出充分的证据以证明刘某确实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单凭这一句话是不能够随意调岗的。至于销售拓展结果和综合表现评估如何证明其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必须拿出相应的考评制度和考评记录,并且前述制度应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过的。

因此,在本案中公司如不能举证证明其变更刘某岗位的合理性,则其调岗行为应属无效。更何况,公司最终的单方待岗决定属于不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完全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新闻推荐

城关区司法局开展年度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5月14日上午,城关区司法局组织开展2020年度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城关区司法局、区文明办、区金融办、区工信局等单位50余人...

兰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兰州这个家。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热点透视】女职工“三期”内单位能否降薪调岗)
频道推荐
  • 近日,漳县检察院联合漳县公安局城关派
  • 为有效遏制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改善道
  • 陇西:“三强”行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大地回春添新绿植树造林正当时
  • 安财山: 发展藏羊养殖 带富左邻右舍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