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市民李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4286666反映:他于2018年在一家贷款公司办理了一笔贷款,被当时的业务员收取了3600元的“手续费”。近期,当他还清所有的利息后,却得知所谓的“手续费”并无收费依据,为业务员个人私自收取。他多次找到该公司索要,始终没有结果。当天下午,记者前往该公司调查了解。在记者的帮助下,李先生终于收到了退回的3600元“手续费”。
李先生说,2018年,因经商需要周转资金,他和家人商量后,选择了一家贷款公司办理了网上贷款业务。“2015年我贷了8万余元,利息还清后,我于2018年又贷了12万余元。第二次办理业务时,一位名叫‘周彩虹’的业务员称需缴纳3600元的‘手续费’。当时我没有多想,就交了。”今年3月份,李先生在还清所有利息后却得知,贷款并不需要“手续费”,“我找到当时办理业务的公司,却得知该名业务员前不久刚辞职离开。我想要回多收的3600元‘手续费’,公司相关负责人一直说要帮我核实办理,却始终没有结果。”无奈之下,李先生向媒体求助。
5月6日,记者同李先生一道来到这家贷款公司。该公司总监万宝新称,对于客户李先生所反映的情况,他并不知情,需要与员工核实后再回应。但当记者问“办理贷款时是否有规定收取‘手续费’”时,他一口否定了这样的说法。随后,公司营业部经理王元婧来到现场。她说,业务员周彩虹私下收取了客户3600元,这属于个人行为,而该名员工目前已辞职离开公司。要解决这一问题,只能找到她本人来处理。
对公司的说法,记者提出质疑。王元婧回应说,公司会对员工进行日常培训和宣导,严禁违规行为,“这次是客户李先生找上门后,我们才知道这件事。当时该名业务员已辞职离开,公司无法对她进行约束或惩罚。”对于李先生退钱的诉求,她回应可以通过报警解决,或者公司找到该业务员沟通协调。
在记者的帮助下,经过不断的沟通和协调,该公司最终给出了解决方案:将寻找已经辞职的业务员,并协调退款。
当日下午4时许,李先生给记者发来信息称,“感谢媒体的监督,贷款公司的3位领导下午一同找到了离职的员工,要回了当时收取的3600元。谢谢你们!”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华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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