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春风来,又一批新规将实施。根据4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在地铁里进食、乞讨、推销……这些地铁内的不文明现象将被禁止。针对不得在列车内进食的条款,办法对婴儿、病人等有特殊需求的乘客作出了例外规定。(3月31日新华社电)
生效实施的交通运输部“地铁新规”中,针对影响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的规定算不上“新”,如“不得在地铁内进食”在许多城市已是成文规定并执行多年,而“禁止手机外放声音”,在昆明、北京、兰州等地地铁管理中已经执行。部级“地铁新规”的实施,更大的意义在于将各地针对地铁乘客文明行为管理的探索,进一步上升为统一的制度共识,自上而下指导各城市地铁的秩序管理,消除差异化、碎片化的影响。
当然,制定规定容易,但执行却很难。针对影响秩序的约束性行为的规定,总的是要求乘客要将个人行为的权利与自由让度给公共空间,消除个人行为对群体的干扰。然而,从一些城市的管理实践来看,容易陷入执法难的困境,掉入了法不责众的窠臼。一方面城市地铁的线路很长,客流庞大,执法管理力量很难大量增加,大多时候乘客出现违反约束性规定的行为都不会有管理人员介入,乘客对规则约束感提升困难;另一方面陋习有较强的惯性,如“手机外放声音”,因为智能手机的普及,乘车习惯于听音乐、看视频的群体比较庞大,容易出现“破窗效应”。
执行“地铁新规”归根到底还是地铁文明培育的命题,需要正视文明素养养成的周期规律,如此,一方面是考验管理的耐心与智慧。应持之以恒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对于这些违规行为多提醒、多劝止,一点一点营造环境与氛围,推动量变到质变,打好持久战而非一曝十寒。同时,完善执法管理手段,重点解决好劝而不止的问题,守住底线,如配套必要的处罚办法并加大执行力度,如对拒不接受劝止的乘客予以罚款、纳入信用管理等等;在管理上还可以考虑引导文明共治,鼓励乘客相互提醒、监督和制止,对于损害车厢环境影响乘客便利的,乘客有权投诉。
另一方面需要将规定转变成为社会的规则共识和行为共识,将地铁文明融入到社会文明特别是现代城市文明的培育之中,提高国民的文明意识,推己及人,要想自己在公共生活中不被他人影响,首先要懂得约束自身行为,尊重彼此权利,才会获得权利尊重,从而逐步形成文明自觉。
此次“地铁新规”实施适逢疫期,因为防疫的需要对地铁重启运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新规落地的管理执法是有利时机,同时,受疫情影响文明反思深入人心,也是培育地铁文明的有利契机,因势利导,持之以恒,事半功倍。
木须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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