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3月15日从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获悉,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又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该局向广大消费者发布“5+1”条疫情防控消费提示。
一是科学消费不盲目。消费者购买防疫用品时,应选择大型连锁药店。网购时,应选择正规网购平台,查看商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许可证明、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证明等相关产品资质,并索取有效购物凭证或手机支付凭证,以便发生消费纠纷后有效维权。尽量不要通过朋友圈或其他私人渠道购买防疫用品,不囤积抢购,避免造成浪费和市场恐慌。
二是正确保管和使用清洁消毒用品。因家中清洁消毒的需要,部分消费者家中有存放各类相关用品,请妥善存放,防止误用,避免儿童接触。高浓度酒精的存储和使用过程中,一定要远离明火;84消毒液等含氯消毒液,切忌与洁厕灵、洗衣粉同时使用,以免产生高浓度氯气,造成意外。
三是理性消费按需购买。消费者要理性消费,避免盲目抢购和囤积大量商品。当前政府各部门积极行动保障物价稳定,物资供应比较充足,无须大量囤积商品,个人的恐慌和盲目的囤积会加剧物资紧缺,造成资源浪费,口罩、护目镜、消毒杀菌用品等重要物资,切勿大量囤货,以免造成一线医疗人员的物资匮乏。
四是提高防控意识。自觉做到疫情防控期间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非必要不去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如果必须外出,务必佩戴口罩,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或志愿者健康询问、体温监测等防控检查工作,保护自己,善待他人。
五是疫情期间购买医疗类防护口罩时,消费者要提高对于商品的基本鉴别能力。现在很多商家在商品标题里加上“外科”“护理”等字眼,希望用普通医用口罩蹭上医用外科口罩的销售热点,在选购商品时,消费者要了解口罩防护级别分类,货比三家,选购符合自己所需的医疗类防护口罩。
此外,广大消费者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发现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以次充好防疫用品和经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的,或者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者全国12315微信公众号进行投诉举报。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王忠德通讯员欧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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