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葛强)昨日,甘肃省高速公路局发布关于8座、9座小客车ETC设备信息变更的公告。8座、9座客车由2类客车变为1类客车,收费标准基本下降了一半。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19)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于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客车,自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请车主务必在2019年12月底前办理完变更手续,逾期车辆仍按2类客车标准收费。
变更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车辆范围为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的小客车。变更车辆须携带车主身份证及车辆行驶证原件,前往原办理网点进行车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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