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兰州日报全媒体首席记者杨晟途)记者昨从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经前期企业自主申报和各街道遴选推荐,该局联合区文明办现场验收和综合评定,对达到文明餐桌食品安全示范街评定标准的“花田巷”等24条街道确定为2018年度区级文明餐桌食品安全示范街、对达到文明餐桌食品安全示范店评定标准的“花溪堂”等72家单位确定为2018年度区级文明餐桌食品安全示范店。
为让市民在家门口消费更加安全放心,并不遗余力的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该区自去年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来,开展文明餐桌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据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介绍,创建文明餐桌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目的在于督促和引导食品经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广大食品经营店树立看得见、摸得着的学习榜样和赶超标杆,从而以点带面、以创建促规范、以规范保安全,全面提升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民众文明程度。
“只要合法经营、符合创建标准,均可申报文明餐桌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根据城关区文明餐桌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方案,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城关区文明办对申报单位、街道进行现场验收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花田巷”等24条街道为区级文明餐桌食品安全示范街;“花溪堂”等72家单位为区级文明餐桌食品安全示范店。同时希望示范街(店)继续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自律,规范经营,不断提高服务
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为全区创建文明城市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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