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何怡璇)11月2日,兰州市召开冬防秸秆禁烧动员会,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会精神,安排部署今冬明春秸秆禁烧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提高兰州市冬防秸秆禁烧防治工作水平,为打赢“兰州蓝”攻坚战做出实际努力。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兰州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们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任务来抓,取得了积极的实践成效。但也要清醒的认识到,秸秆阶段性焚烧造成的污染,与振兴乡村战略、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生态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还不适应,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希望差距很大。
建立县区、乡镇、村社三级责任体系
对于部署今冬明春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秸秆禁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地方政府发挥作用的程度是决定秸秆禁烧成效的关键,县区政府是秸秆禁烧的责任主体,乡镇政府负直接责任,行政村是落实的重点。要严格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县区从今天开始把秸秆禁烧纳入冬防的总体工作范畴之内,与冬防的同安排、同部署,层层制定冬防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一级一级的传导责任压力,建立县区、乡镇、村社三级责任体系。
据悉,从即日起,农委将按照制定的方案,每天分四路对远郊县区开展巡查督导。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提高兰州市冬防秸秆禁烧防治工作水平,为打赢“兰州蓝”攻坚战做出实际努力。
秸秆禁烧纳入兰州市冬防量化问责的范围
记者了解到,秸秆禁烧已纳入兰州市冬防量化问责的范围内,规定了“农业面源污染”方面8种问题的问责情形,这8种是:“1.未建立区县、乡街、村社三级秸秆和荒草禁烧责任体系的;2.各区县与乡街未签订荒草及秸秆禁烧责任书的;3.未制定秸秆禁烧奖惩机制的;4.因秸秆焚烧被环保部、国家气象局卫星航拍发现明令通报的;5.未采取日常巡查、不定期督查等形式开展日常巡检的;6.未落实“四烧”网格化监管责任的;7.因秸秆禁烧责任制落实不力、监管不到位造成区域环境污染的;8.同一时段、同一区县视线可及范围内发现超过3个(含)农作物残留物焚烧点位的。”对不履行这8种情形的严肃问责。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会议建议,相关责任单位要学习外地秸秆禁烧与利用的先进经验。县与县、乡与乡都可以互相学习,兰州市部分乡镇的经验,树屏镇的奖优罚劣制度,忠和镇的购买第三方服务,金崖镇的与农户签订禁烧保证书,定远镇的高台远望瞭台,以及甘肃临夏的粮改饲的经验,都是结合各自实际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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