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晓刚)“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仍有部分人置他人和自己的生命于不顾。10月25日,高速交警龙泉大队连续查处3起酒驾。
10月25日9时55分许,龙泉大队民警在龙泉收费站检查一辆甘A·6J3**号小车时,闻到驾驶员郑某身上有很大的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5.9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驾驶。经询问,郑某前一天晚上在家喝酒喝到了零点,早晨没有醒酒就驾车从天祝出发到机场送人,没想到在驶出高速的时候被民警查获。
10月25日11时02分许,龙泉大队民警检查发现,甘A·C4F**号金色大众轿车驾驶室传出阵阵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2.5毫克/100毫升,司机陈某涉嫌饮酒驾驶。据了解,陈某前一天晚饭时喝了一些白酒,自觉已经酒醒,当天早晨便从兰州出发到永登办事。
10月25日21时许,一辆甘A籍黑色桑塔纳轿车驶入永登收费站。司机将车窗只打开一点后将证件塞给检查交警,细心的交警感觉异样,要求司机把车窗整个打开,但该司机也仅打开了一半。交警当即让司机下车接受检查,司机下车后满身酒气,脸色微红。经呼气酒精检测,驾驶员火某某涉嫌醉酒驾车。火某某告诉民警,他晚上喝了3瓶啤酒,喝完后感觉自己没事,却不料血液检测酒精含量为92毫克/100毫升。
新闻推荐
说到婴幼儿游泳,很多家中有宝宝的家长都不会陌生。提高运动能力、促进大脑发育、专业抚触师等一系列的宣传,让许多年轻的家...
兰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兰州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