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讯(记者赵文瑞)为解决第一季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身份证明类办事堵点问题,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近日向各业务受理大厅下发通知,要求省中心各业务受理大厅自2018年5月10日起,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业务时,不得要求由办事群众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确需留存复印件的,一律由业务受理大厅负责复印留存,且不得向办事群众收取复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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