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新区法院执行团队在办理城关区某沙发加工厂与邹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穷尽了执行措施,同时兼顾法理和情理,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悉,2016年城关区某沙发加工厂向邹某供应价值五万余元的沙发,后邹某未支付货款,该纠纷经兰州新区法院作出调解后,邹某在规定期间内仍未履行,沙发加工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受理该案后,多次通知邹某履行,但邹某以各种理由规避执行。经查,邹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房产,但有一辆轿车,邹某声称该车辆已经顶付给别人,案件一直处于未结状态。
2018年4月23日夜晚,执行干警冒雨找到被执行人家中,将被执行人邹某带到法院,随后其家人也赶到法院,法院本想拘留邹某,但念其孩子尚在襁褓中,对其耐心地做说服工作后,邹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由其家人将其中的15000元送至法院,邹某也写了保证书,承诺于次日下午17时前将剩余部分全部履行。法院鉴于邹某态度诚恳,并未立即采取强制拘留手段,次日被执行人如数履行了剩余的全部欠款。案件终在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得到圆满解决。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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