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舆论平台逐渐向大众化、个人化和生活化转变。传统的口耳相传、街头巷议也凭借手机网络和即时通讯工具,实现了向网络空间的“渗透”。网络和个人之间这种双重的对接让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了自己的“麦克风”。我们不再只是信息的接受者,更是信息的传播者和生产者。舆论空间也不再只是一个说话的空间,更是城市生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甚至成了我们的第二“家园”。文明城市的建设就是家园的建设,需要营造良好的舆论空间,需要从你和我做起。
心向善,恭于行,争做文明人,办文明事,树立良好城市形象,从我做起。当我们看到某地区的正面新闻时,对当地的好感会增加,一条负面消息多少会影响受众对当地的评价和感觉。评价一个人好坏的依据是他的行为,而对一个城市社会印象的评价依据则是他的人文、经济、法治、政府等环境反映出的综合影响力。当一个城市频现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时,社会对政府公信力会产生质疑;当一个城市犯罪治安案件频发时,人们自然会对当地缺乏安全感;当某地发生老人倒地而路人多不管不问时,舆论则要首先责问该城市市民的素质和善心何在,从而对当地的诚信道德体系带来负面影响。我们生活的城市因每个人而丰富多样,无论是政府部门管理服务行为,还是公民的个人行为都可能成为这个城市信息的来源和载体,同样城市的形象也关系到个人的“荣辱”。因此,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用文明、诚信、爱心等行为为城市增添“正能量”,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城市形象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不信谣,不传谣,更不造谣,提升自我鉴别能力,从我做起。媒体具有监督职能。当今时代是以手机为载体的新媒体时代,是“全民皆网民”的自媒体时代,是媒体监督职能平民化和个人化的时代。很多突发事件都是先以“网友爆料”的形式出现在公众面前,传统媒体发现后,进行大规模的转载形成舆论压力,从而影响政府决策行为,大众则跟踪关注、持续监督。这本是一个良性循环,但是每当突发事件发生,伴随而来的往往是大量的谣言,而且传播速度快涉及面广。造谣者、传谣者、信谣者参与其中,迫使事件卷入“忙回应、轻处理”的恶性循环中。这些造谣者散布没有事实根据的恐怖信息的行为,是公安机关严厉查处和打击的对象,属于违法行为。不仅如此,我们从观念上也要重新认识网络。传统观念认为互联网是个“虚拟世界”,个人以虚拟的身份在虚拟世界中活动,很难对现实社会产生影响,所以很多人在网上肆无忌惮地造谣传谣,谩骂攻击,甚至发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论,从而使网络生态大大恶化。加上自媒体的不断强大,每个微博微信账号背后都是真实人的存在,网络社会中的行为就会真实地影响到人们的利益、名誉和社会地位,也会影响到社会秩序、经济生活,甚至一个城市的政治秩序。所以,作为城市的一份子,我们要对自己的言论,对自己点赞、转发的内容负责。击破谣言不仅要凭借政府及时全面的信息公开,也要凭借公众对信息的鉴别能力,明辨是非、分辨真假的能力。在转发未经证实的信息时,想想到底是我在转发信息,还是我被信息所用,成为谣言的扩散工具了呢?杜绝谣言的滋生,需要每一位公民的共同努力,从我做起,自觉维护舆论环境的干净和透明。
不攻击、不谩骂,拒绝涉暴涉黄信息,文明上网,传播正能量,从我做起。网络带给我们的最大便捷就是信息的快速共享,自媒体的发展更是让受众的信息接收打破了时空的限制,我们可以随时随地接收来自各方的新闻信息,并且可以及时互动,表达观点。“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往往某一地区的负面信息在网络上会以病毒式的传播速度扩散到全国,甚至国外。比如近期的“于欢案”,随着网上舆情的发酵,相关报道的网友评论一度达到了241万,其中一个网民的三字评论“这社会。”点赞超过10万,另外对法院审理结论以及对出警警察追责的评论点赞数也相当庞大,这些评论是这起舆情事件的强大助推力。由此可见,网友评论已经成为引导舆论的一大利器,影响力巨大。网络赋予了我们话语权,我们可以以此为依托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传递鼓舞人心、激励人心、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正能量。但一些攻击谩骂的评论,涉黄涉暴信息不仅伤人也会伤己,这样的负能量我们则要坚决抵制。为了营造一个清新、文明的上网氛围,我们要从自身做起,规范网络用语,抵制网络不文明行为。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我们每个市民的共同梦想和共同目标,在以互联网为主的舆论场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梦想的构建者和目标的实施者,净化网络环境,营造良好的舆论空间,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
(作者系中共兰州市委党校教务处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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