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咱老百姓原来打官司,立案就是一道关,现在有官司,到法院立案基本都能顺利立案,不管这官司是否能打赢,至少找到了一处能听你“讲理”的地方,心里就舒服多了。”5月8日,记者来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采访时,家住城关区东岗西路社区的李先生正在立案大厅办理立案手续时如是说。立案登记制全面实施2周年,如今立案登记制给法院带来了怎样的变化,是否真正为当事人解决了“立案难”的问题呢?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兰州市立案庭庭长田路。
当场立案始终保持在95%以上
田路介绍,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实施,此次改革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以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为目的。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以及《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以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依托,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深入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为当事人提供丰富的诉讼服务,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力。
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全市法院案件数量增长明显。2015年5月1日至今年4月1日全市法院登记立案总数共计58844件,同比增长了33﹪。其中民事一审案件共计43218件,同比增长50﹪;刑事自诉案件共计70件,同比增长268﹪;行政一审案件共计295件,同比减少了48﹪,行政案件数量有所减少的原因是因为自2015年12月原由全市法院受理的市级及以下行政单位的案件改由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共计15221件,同比增长了2﹪;赔偿案件共计40件,同比增长了8﹪。在案件受理数量剧增的情况下,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场立案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立案登记制改革取得了实效。同时,全市法院于今年2月开通了网上预约立案功能,截至目前已通过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平台成功受理了31起案件。
细致入微全方位提供诉讼“服务”
据了解,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中,强化培训,稳妥推进立案登记制实施。为更好的使立案登记制得以顺利实施,立案庭积极采取行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及法律规定,强化立案人员对立案登记制的认识与理解,提高立案工作实务技能。同时,依据立案登记制相关规定,根据各院实际工作情况,制作各项格式化文书,放置在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诉讼指导。为满足当事人诉讼服务需求,全市法院不断优化立案服务,把立案登记制落实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结合起来,为广大百姓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在立案大厅配备了饮水机,保证饮水机有水可饮;新配置相应数量的桌椅、老花镜、纸、笔、印泥、残疾人座椅等便民设施,并为前来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员发放诉讼服务中心功能介绍、诉讼风险告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书、各类案件的诉讼指南等宣传材料以及常用法律法规、常用法律文书样式,为当事人提供了充分的诉讼便利,更好地保障当事人诉权。
田路说,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制定了《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贯彻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工作规范》、《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大厅值班及导诉员工作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以保障立案登记制顺利有序实施。此外,为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该院制定《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调解员工作职责(试行)》,设立调解工作室,聘请专业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有效利用司法资源,减轻人民群众负担和诉累,强化了诉调对接,力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案件受理之前。同时,加强信息化应用力度,多渠道便利当事人行使诉权。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是对广大百姓诉讼权力的有力保障,在此背景下是案件受理数量的不断增长,为了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各项权利,全市两级法院全面开通网上预约立案平台,通过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手段,让当事人可以足不出户就将案件申请递交至法院。拓展网上立案渠道,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于便捷办理诉讼活动的司法需求,强化了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节约司法资源、提高立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最大程度地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同时,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中加强了对司法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现有设施的支持下,不断强化司法公开意识、提高工作技能,对于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全面的进行公开,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落实服务宗旨,为当事人提供了全方位的诉讼服务。
转换观念打通群众告状难第一关
今天一早就来法院立案的宋先生,急冲冲的来到诉讼服务中心服务台前,立案庭工作人员查看了宋先生提供的立案资料后,当场为宋先生立案,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宋先生,您的立案手续已经办结,当天会接收到办理立案手续成功的短信,请及时查收。”宋先生欣慰的表情洋溢在脸庞说:“真没想到,现在到法院立案这么方便,心里感觉很舒畅。”
田路介绍,其实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立案难,主要问题集中在立案环节的过度审查以及人为设置障碍。如一些法院过度审查主体资格、证据材料,一些法院以地方土政策人为限制立案等。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各级法院对应该受理的案件,一律敞开大门,确保人民群众在立案这一首要环节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也意味着法院及相关部门需要转换观念,努力突破内部和外部种种不利于当事人诉讼权力保障的制约因素或条件,在依法受理案件上做到敢于承担。揣着问题来带着满意走。
在解决“立案难”问题的同时,虚假、恶意诉讼滋生。立案登记制要求只有符合形式要件就要立案受理,导致一部分当事人会有意无意以“维权”的名义,滥用法律赋予的诉权,对因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而被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可以不予退还案件受理费或退回一半。对通过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立案登记的,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同时因此给应诉的被告、参诉的其他人员造成费用损失的,应当由起诉人赔偿。
田路告诉记者,对外服务群众、对内服务审判,让群众揣着问题来,带着满意走。过去立案难,除了法院审查过严,一部分案件无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从程序上感觉难外,还有两个原因:一是部分当事人诉讼能力较低,不清楚立案的要求,从心理上感觉“难”;二是当事人立案时,享受不到优质的诉讼服务,从情感上感觉难。改革后,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会当场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详细列明需要补充的材料及期限,让当事人一目了然地知道所缺材料,避免了因告知不明确让当事人来回跑腿的现象,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
法院多辛苦换得百姓少跑路、少受累。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两级法院以立案登记制改革为契机,创新诉讼服务机制,为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
解决困难激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使立案难问题成为历史,但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却更加突出。案件数量急剧增长,且新类型案件日益增多,对法院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要求更高,而全市法院人员配置数量均较少,尤其是基层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尤为突出,这种形势就导致立案与审判、执行方面的工作量急剧增加,法官的压力上升。同时,案前释明分流工作任务繁重。
兰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永平说,法院案多人少,案前释明分流工作任务繁重的,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后,作为全市基层法院的收案大户,城关区人民法院案件数量急剧上升,要加大对法院的人力资源和经费装备方面的保障力度。完善审判绩效考核体系,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另外,加强对法官的培训,努力提高法官的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更高要求。同时,还要发挥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优越性,聘请专业领域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出庭率,借以弥补法官在某些专业领域知识储备不足的问题。
他表示,激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关键,在发挥审判功能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对邮寄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首先,加强诉前调解工作,有效利用多元方式在诉前解决当事人的争议,以缓解审判压力,实效司法便民服务。其次,加强速裁、小额诉讼及简易程序等案件适用,以便有充分的人力、物力去解决复杂、疑难、社会深层次的矛盾,减轻法官压力。其次,通过建设功能强大、资源充足的诉调对接平台和形式多样、运行规范的诉调对接机制,减轻当事人诉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全市法院立案工作进行了各项改革,在案件数量剧增的情况下保持高水平的当场立案率,使立案登记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也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全市法院将继续加强要求,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不断优化诉讼服务举措,贯彻司法便民、司法为民宗旨,更好地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力。
新闻推荐
【本报讯】5月9日下午,市效能办召开了兰州市效能督查第一阶段工作座谈交流会,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步的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会上,各督查组组长对效能督查第一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
兰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兰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