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随着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执行笔录上的签字捺印,一场历经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程序,长达11年的案件终于圆满解决。
2006年,兰州某包装有限公司(简称包装公司)与兰州某餐饮娱乐公司(简称餐饮公司)将一街道办事处(简称街道办)起诉至七里河区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30余万元。该案在历经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后,最终判决该街道办向包装公司和餐饮公司支付各项损失费用共计110多万元。与此同时,该街道办状告包装公司和餐饮公司支付拖欠的房租并腾出所占用的场地一案,经法院终审判决包装公司与餐饮公司向街道办支付租金6万余元并腾出场地。
判决生效后,两公司均未按期履行义务,街道办遂向七里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七里河区法院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立即督促街道办将110余万元执行案款汇入法院执行专用账户,同时冻结了包装公司与餐饮公司的银行存款6万余元,并责令两公司腾出所占场地。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为了营造社会舆论,包装公司与餐饮公司的股东,制作宣传册,纠集众多人员在现场打出横幅,并多次在相关部门缠访闹访,无理取闹,使得案情复杂、涉及人员多,稍微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案件执行非常困难。
为了防止矛盾激化,七里河区法院主管执行的分管副院长与执行局局长多次带领执行法官去现场走访劝导,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给被执行人及现场群众讲解法律法规,但被执行人情绪非常激动,且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履行义务。
在劝导无效的情况下,七里河区法院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于2017年2月17日在被执行人占用的场地张贴了腾房公告,限其必须在3月8日前迁出该场地,并将该场地交付申请执行人。到期后,被执行人仍然无视法律威严,拒不腾房。基于当时的情形,执行法官依法分别对两公司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决定。在向他们送达该决定书的同时,明确告知如仍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更加严厉的制裁措施。
在法律的威慑和法院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下,被执行人同意腾出场地。3月31日,七里河区法院执行法官赶赴现场执行,组织双方当事人逐一清点物品,交付场地,仅用半天的时间就顺利办理完毕交接手续。至此,这场历经十多年的老案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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