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讯(特约记者冯忠海记者王进)1月日,记者从城关区禁毒办获悉,为了营造全民参与禁毒的氛围,城关区出台了毒品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的奖励办法。奖励办法规定,公安机关根据举报人举报侦破毒品案件、缴获毒品的,每案奖励举报人元至万元,最高奖励万元。同时,禁毒和办案单位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公开或泄露举报人信息,凡因泄密,造成举报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遭受到打击报复的将根据情节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奖励办法规定,根据举报人举报,公安机关侦破毒品案件、缴获毒品的,每案奖励举报人人民币元至万元。其中缴获毒品克以下的奖励元;缴获毒品克以上1千克以下的奖励元;缴获毒品1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的奖励1万元;缴获毒品5千克以上千克以下的奖励5万元;缴获毒品千克以上的奖励万元。奖励办法中规定,根据举报人举报,公安机关查获制造毒品加工厂或窝点缴获毒品的,每案奖励举报人1万元至万元。其中缴获毒品1千克以下的奖励1万元;缴获毒品1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的奖励3万元;缴获毒品5千克以上千克以下的奖励5万元;缴获毒品千克以上的奖励万元;案件影响特别重大的奖励万元。此外,根据举报人举报,公安机关因涉毒问题在本区查封歌舞娱乐场所、会所、宾馆、酒店等场所的,每查封一家,奖励举报人元至3万元;案件影响特别重大的,奖励举报人5万元。
奖励办法还规定,禁毒和办案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公开或泄露,必须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泄密,造成举报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遭受到打击报复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此外,奖励办法还规定,禁毒和办案单位对举报人举报的情况不认真核实查处的;隐瞒或伪造案情,伪造、变造、隐匿、销毁举报信息材料的;向被举报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查处等情形的,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城关区禁毒办负责人告诉记者,建立奖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有功人员(以下简称举报人)制度,是为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禁毒的人民战争,鼓励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举报人可以通过书面反映材料、电话或其他方式实名向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举报电话:—、。
新闻推荐
兰州晚报讯(记者杜志超)寒冬岁末,新春将至。1月日上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荣灿走访慰问兰州市困难企业,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去了新春的祝福。李荣灿首先来到兰州煤炭公司,听取企业发展情况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