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闻 永登新闻 皋兰新闻 榆中新闻
地方网 > 甘肃 > 兰州市 > 兰州新闻 > 正文

兰州市: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要追责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2015-04-15 22:38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 张丽丽 实习生 田荣)4月14日,兰州市教育局出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办法》规定,在职教师组织、要求学生在课外时间参加校外有偿补课的;组织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补习班有偿补课的;到校外培训机构、补习班参与有偿补课或代课的;利用职务之便宣传、动员、诱导、暗示、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的;为其他教师或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或介绍生源的,应追究相关责任。

《办法》要求,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违规行为,情节轻微的,由所在学校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清退违规所得,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取消三年内评优选先资格,按照有关规定扣减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同级人社部门或其主管部门,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学校负责人出租、出借校舍和场地等资源给教师个人或社会培训机构,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课活动;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举办面向学生的各种有偿培训;或对本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监管不力,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诫勉谈话,取消学校、学校负责人当年评优选先资格。情节严重的,报请同级组织部门、纪检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责。

新闻推荐

兰州启动“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周

本报讯(记者蒋文艳)4月16日,由省国土资源厅主办,省地质学会、甘肃地质博物馆联合承办的“第46个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周启动仪式在甘肃地质博物馆举行。此次宣传活动周以“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

兰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兰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1970-01-01 08:00
评论:(兰州市: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要追责)
频道推荐
  • 近日,漳县检察院联合漳县公安局城关派
  • 为有效遏制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改善道
  • 陇西:“三强”行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大地回春添新绿植树造林正当时
  • 安财山: 发展藏羊养殖 带富左邻右舍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