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蒋文艳 通讯员 盛文辉)“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3月9日,兰州市工商局城关工商分局根据2014年度受理的投诉案件中,甄选出十个较为典型的案例向社会发布,并请专业人士对案例进行评析,供消费者在今后消费过程中借鉴。
据介绍,去年兰州市工商局城关分局共受理消费者申(投)诉4342件,比上年增加288件,上升7.1%,全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3.35万元。该局从去年4000多件受理的投诉中甄选出十个较为典型的案例,其中,超市多收钱依法赔偿五百元;团购就餐称解约调解退回多收款;预购手机交订金擅自涨价;听课“免费”送电器维权终索回;快递物品丢失;教育机构虚假宣传等在列。兰州市工商局城关分局负责人根据这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消费时一定要看清合同,甄选诚信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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