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讯(记者杨彬)即日起,2011年1月19日公布的《城关区建设工地市容卫生管理办法》(城政发〔2011〕15号)废止,同时,针对全区建设工地市容管理办法出台的新规正式实行,有效期五年。
据了解,此次新修订的城关区建设工地市容卫生管理办法分别对施工场地管理、施工围墙管理、施工场地建筑垃圾管理和施工场地噪声污染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要求,清运渣土要办理《建设渣土准运证》;每晚22时至次日6时严禁在重点区域产生噪音污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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