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讯(记者何燕)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甘肃省卫生监督所连续3个月对省人民医院、兰大一院等17家医疗机构使用的灭菌剂、皮肤黏膜消毒剂、灭菌器械等消毒产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日前,抽检工作已全部完成。
此次共抽检灭菌剂、皮肤黏膜消毒剂8种,合格7种,合格率为87.5%;抽查灭菌器械41种,其中25种取得了医疗器械注册证,16种取得了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其铭牌符合规范要求。在抽查的使用持有卫生许可批件灭菌器械的10家医疗机构中,仅3家医疗机构的5种产品索证齐全,4家医疗机构的6种产品未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6家医疗机构的7种产品未索取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省卫生计生委对使用不合格消毒产品的医疗机构及其供货商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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