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了防止引发森林火灾,日前兰州市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和在林区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月2日晚, 兰州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兰州市东方红广场周边有许多摊贩在销售孔明灯,随即兰州市森林公安局联合兰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等单位对东方红广场、皋兰路等路段违规销售、燃放孔明灯的现象进行了检查,同时向市民进行了相关宣传。当晚,森林公安共收缴孔明灯500个。
当晚8时许,记者随同执法人员首先来到东方红广场,看到天空中漂浮着十多只孔明灯,向南山方向飞去。于是执法人员立即制止了几名正在准备燃放孔明灯的市民。随后,执法人员在广场内发现有七八个小贩正在销售孔明灯,而前来购买的顾客还很多,于是执法人员立即上前,一边对群众讲解燃放孔明灯对森林火灾的隐患及宣传兰州市政府禁止燃放孔明灯的通告,一边收缴了小贩手中的孔明灯。随后,执法人员又来到皋兰路,对沿街兜售的孔明灯进行了收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许多市民并不知道市政府关于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通过森林公安的宣传,市民们才了解到孔明灯的安全隐患,许多市民表示理解并支持。一位市民告诉记者,原来他燃放孔明灯只是为了好玩,通过执法人员的宣传和看了市政府的通告后,才知道孔明灯可以造成森林火灾,给国家的财产带来损失。并表示,今后自己将不再燃放孔明灯,同时还告知朋友、亲戚也不要燃放孔明灯。当晚,森林公安共收缴孔明灯500多个,同时将对所有收缴的孔明灯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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