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农民工采用伪造公章,冒充他人签名手段,先后54次骗得价值百万元的钢管,随后卖给收售废旧钢材的张曙国销赃,从中获利50余万元。1月1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成杰有期徒刑13年,处罚金1万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判处被告人张曙国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处罚金3千元。
现年35岁的被告人杨成杰,原是甘肃省第七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农民合同工。2008年7月至同年12月期间,杨成杰伪造的“甘肃第七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属公司兰州石化公司项目部”公章、“兰州石化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材料专用章”公章加盖在中国石油兰州市石油化工公司物资调拨单上,在该物资调拨单上和物资出门证上又留有甘肃第七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公司第二项目部经理赵某、甘肃第七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公司材料员王某、甘肃第七建筑集团公司安装公司项目经理杨某的签名。先后54次骗得兰州石化公司物流公司仓储中心的各种规格焊接钢管等价值共计110余万。杨成杰作案后将骗得的镀锌钢管、焊接钢管卖给兰州七里河区西部废金属专业市场内经营户张曙国,获得赃款50余万元。张曙国又将收购的赃物分多次销售获利。2008年12月13日,杨成杰携赃款6.8万元及存有13万元赃款的银行卡投案。2009年1月5日,张曙国携赃款4万元投案。破案后,追回的赃款20余万元已发还被骗单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成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伪造公章,冒充他人签名等手段,骗取公司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杨成杰诈骗财物价值110余万,数额特别巨大。张曙国明知杨成杰所销售钢管是赃物而予以收购,还将收购来的赃物予以销售,其行为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由于杨成杰、张曙国有自首情节,且两被告人在归案时又退回部分赃款,有悔罪表现,依法从轻处罚,故依据《刑法》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两年前,省城兰州曾经出现“政府埋单百姓看戏”的生动一幕。主办方向社会基层群众上门增送免费入场卷,同时开设领票热线电话,悉心接待前来索要戏票的普通市民。看戏不要钱,政...
兰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兰州这个家。